新聞上面說,王建煊罵大學生不唸書跑去找打工真是笨死了,然後接下來就是一連串清寒大學生的反彈,這件事情還在吵……王建煊語不驚人死不休的發言看起來是很有問題,問題出在表達方式,至於整個核心價值觀,我倒不覺得王建煊說錯了什麼。
有賴於台灣的集體高學歷,我自己也唸過大學,並且出了社會,用過來人的身分看待這件事情,覺得王建煊要被罵的唯一理由,是明明說了很多,但話講太少。
出了社會之後我所感受到的狀況是這樣的,真正職場上要學的事情很多,不管是工作技能、應對進退、每間公司各自的特殊文化、以及該具備但不會有人教的部分基本功,這些該學的事情和學校的教育有著完全不同的運作方式,但可以肯定的事情是,那需要很多時間,需要到沒有時間做別的事。
至於大學四年的教育,那些學科,同樣也是要花許多時間去認真學習,才能真把那些知識變成自己的。如果不專心研究學習,不要說畢業以後,考完期中期末考之後差不多就把學的都忘光了!
以前一直以為離開校園就和學習這件事情絕緣,社會上要學習的那些瑣事很簡單,聽一聽看一看就懂了!但其實根本不是這回事啊!在工作中學習和在學校學習,簡單來說就是只能從中間挑一個專心學,不要想同時兼顧!
而且沒真正全職工作過,憑什麼小看工作?
至於王建煊說沒錢可以用助學貸款,這說法沒有錯啊!我不否認還有人即使用了助學貸款也沒辦法好好生活,甚至還有明明應該需要助學貸款卻貸不到款的人存在,因此這些人為了讓自己可以好好唸書,真的必需花時間和心力去打工,是的沒錯!在這個時候,打工是合理且必要的!
但是捫心自問,一般大學生打工根本不是因為這些「不得已」的理由,增加手邊可動用的零用錢才是重點!於是為了合理化這樣的動機,就開始自以為打工可以學到社會經驗……
問題是打工的學生是用學生的心態在做事情,突然間要期中考了就開始放著手邊工作不管,拿出教科書假認真起來,這些行為人家看在眼裡又要怎麼教你看見真正職場上所要學的東西?不可能啊!
我也親眼看過有不少同學為了打工的排班,在討論放掉某一門時間相衝的課程,還有人因為臨時調班的理由翹課,這是不是有點本末倒置?
結果就變成,在學校的時候拿有打工當做無法專心學習的藉口,到了上班的地方又拿需要兼顧課業當做無法挑戰高難度工作、甚至低難度工作做不好的理由;不管是學校還是職場,沒一個地方真的被這些打工族尊重到。
那些不得已必須打工的人,其實很多時候都是兼顧課業和打工的超人,書唸得好,工作又受到認同,為什麼?因為他們的目的很明確,工作是為了讓自己可以繼續唸書,所以會珍惜這份工作,很認真工作;又因為學費和生活費是辛苦賺來的,所以很珍惜學習的機會,拼命學習。
問題出發點在態度上,可是偏偏要對言外之意視而不見,選擇相信對自己有利的部分,這樣還點不醒,不是笨死了是什麼?
2010/12/05
態度,笨不笨是看態度啊!
2009/09/01
風風雨雨後的瘋言瘋語
這次的風災,許多相同的問題一再重演,政客們依然只為了自己的利益,重複著無意義的自衛和撻伐;西線無戰事的群眾們,則一股腦地隨之起舞,呈現出一種傳播學上眾聲喧嘩的假象;直到現在,終於連部分災民也開始抱怨起救援物資的品質,那樣貪得無厭的嘴臉在鏡頭前看來,只有面目可憎。
其實,最糟糕的關鍵角色,是媒體。
常有言道,商人無國界,不論面對什麼樣的事情,或許哪怕是至親之人逝去的時候,身為商人,下意識想到的,都還可能將自身能夠在此時後獲得什麼樣的最大利益視為優先考量,這麼說或許殘忍,但這並不代表商人就沒有真性情,只是那樣的真性情被長久以來累積的經商習慣給擠到了第二順位。
我們不能說商人這樣的習性不對,因為這就是商人,甚至我們要說,能夠在亂世中處變不驚,總是用最冷靜的心思判斷最大利益者,才是真正值得讓人佩服,至於這最大利益究竟是不是只有膚淺的金錢,就見仁見智。當然,一開始採用這種說法的時候,答案也就呼之欲出了。
同樣的道理,當一個人從事了媒體業,不管過去在學院派的教育之下,學到了什麼樣的傳播理論、新聞倫理,面對著社會的大染缸、面對獨家報導的業績壓力、面對來自高層的種種直接命令、甚至,面對著每個月十號的發薪日入帳的那扣除勞健保後,含上交通津貼的微薄薪水,都讓人不得不甩開所有過去所學的一切,告訴自己,這就是現實。
如果從事媒體業的自己剛好不是傳播學院出身,暫且不需要面對著所學所用之間的認知不和諧,但要面對的,依然是良心和現實之間落差的無奈。一想到媒體業者離開了鎂光燈後,似乎什麼專業技能也不剩,既然如此,又能夠在這樣的領域中為自己找到什麼樣的骨氣?這是相當令人懷疑的。
為什麼提到這些?原因就在於,長久以來,我們早已習慣了媒體的嗜血,不論是平面也好、影像也罷,總是在最大限度的範圍內,挑戰閱聽人對於煽色腥的容忍極限,然後又一次次地發現,其實在這個領域上,泛泛大眾並沒有極限可言。
因此當風災發生後,鎂光燈總是聚焦在斷垣殘壁和屍堆上,總是訪問遭逢巨變的災民,看他們對著鏡頭呼天搶地,再適時地用文字和音樂,營造出一種難以言喻的悲壯氣氛;恰巧碰上不懂事的大學生拿救災專線開玩笑,媒體立刻光明正大地與網路上的鄉民同仇敵愾,大開殺戒,就是要將那年輕人趕盡殺絕,於是乎,我們看見大學生辭掉了打工,我們看見學校發出依校規處分的公關稿,彷彿社會輿論在這個時候,獲得了極大的勝利,但。
搖旗吶喊過後,還剩下些什麼?
事實上我們看見了,什麼事情都沒有改變,不論在野或是執政者,在野的不停地冷嘲熱諷,而執政者則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蠢事不斷。有時候中午吃飯,和店家甚至鄰座邊看著電視新聞,總會不經意聊到這類話題,事實證明,絕大多數的民眾包含我自己在內,都沒有相當明確的政治立場,有的只是對這個社會的關心,以及小市民希望過得平靜的想法。
閒聊之中有遇到參與救災的朋友,他們說,在救災現場,其實和媒體所呈現出來的世界觀,有著截然不同的畫面。參與救災的人是出於一片好心,但如果真的只是為了一時的熱血就嚷嚷著要前往救災,基本上在欠缺基本體力和精神的前提下,還不如就別去了。那是個需要專業能力的場域,不是一味的熱情能夠負擔的起,有時人到了現場,一看見駭人的場面,當場就吐了起來、或是腳步不穩,將自己陷入需要被別人解救的困境,反而對真正專業的救難人員而言,是製造了不必要的負擔。
因此,究竟我們能做到什麼?
說穿了,身為輿論的我們,什麼事情也做不到。
很多事情只能等待,我們必須選擇相信那些專業人士的判斷,以及他們專業判斷下所做的種種決定,並且發自內心地支持他們、為他們加油打氣,這才是真真正正有意義的。
災民,需要認清自己的現況,當絕大多數的災民選擇了知足,就不該有少數災民將自己視為特權人士,彷彿來自全世界的救援物資都該發送到自己身邊,然後忘了,自己只是眾多災民中的一份子。
政客,需要拋開彼此的政治立場和利益,這個時間點不是拿來政治操弄以及提高曝光率用的,把一個主事者在這時候拉下台,終究換上的不會是自己,而趕鴨子上架的官員真有辦法在最短的時間掌握手邊所有資源,正確地運用它們嗎?還是又要有一段時間的磨合期,才能慢慢熟悉自己的權限究竟能做到什麼程度?而我們到底還能忍受多久的磨合期?
輿論,需要知道,自己從來就是影響力最大也同時最小的一群。當輿論團結起來,能夠發出相當憾人的聲響,給予前線執行者莫大的鼓舞,讓身處前線的人知道,自己默默的努力,是受到人們肯定與支持的,輿論的力量,絕對足以成為救難人員和災民們的最大精神支柱;然而,若輿論認為自己有能力成為批判者,那想法是完全偏激且無力的,輿論哪來的力量製造什麼批判呢?甚至我們可以明白看見,只是發聲批判,真的有改變過些什麼事情嗎?批評政府的動作太慢,能加快政府的腳步嗎?還是只是在批判的聲浪中,再度製造了不和諧,以及讓國際媒體錯誤地認知到,原來這個國家在面對問題時,國家機器是如此地受到不信任,並直接性地導致我們的國際形象受損。
媒體,需要拋開跑馬燈式新聞的習慣,必須認清,這時候搶佔收視率,真的一點意義也沒有。不需要受過任何專業新聞相關訓練,每個人民也都知道,什麼樣的新聞才是好新聞,以及什麼樣的新聞其實沒必要被報導出來,人們都對那些哭哭啼啼的畫面感到厭倦了,人們真正希望看到的是,事情有所進展,是那些可以振奮人心的消息,而不是由媒體偏執的鏡頭,取景出一幕幕人性最貪婪、卑微的一面。
這些語重心長的論述,終究會成為泛泛網海中,看過又要忽略掉的滄海一粟吧!然而如果因此就死了這條心,什麼話都不說地看著這片曾經是寶島的土地就這麼沉淪下去,這真的是說什麼都讓人無法接受。
而若是這小小的聲音,真的能帶來一些人的漣漪,就只是為了這樣的理由,也已經足夠了。
2009/08/06
發了?發你個頭啦發!
就當我小題大作吧!照慣例,先看看這則新聞〈發了!創世對中特獎200萬〉。
實在是很白目的下標方法。
扣除百分之二十所得稅,兩百萬實領一百六十萬,相當於月新三萬元的上班族不吃不喝工作四年多的總收入,也可能只相當於一個中小企業家半個月的營收……然後如果是號稱秒收入兩百五十塊美金的比爾蓋茲,台幣折合美金換算隨便以一比三十來看,不到五分鐘,他老兄就賺超過這個數字了……
發了?您別捱罵了!
創世基金會是個關懷植物人、照顧植物人的組織,也是少數我在馬路上被要求募款會心甘情願掏錢的組織之一,其實我口袋一點也不深,只是知道他們真的需要資金。姑且不管這個感性的部份,我們用最理性的角度來看事情,創世基金會的義工對中統一發票兩百萬的意義究竟何在?
說穿了就是讓創世基金會多了一百六十萬實質淨收入,讓創世基金會有更多靈活資金得以運用吧!這筆錢,是拿來做公益,你這標題隨便下個「發了」是怎樣?今天對中發票的人要是月收入不到三萬元的本文作者不才在下我,那就真的是發了!因為這筆錢會被獨吞、拿去敗家!先買下肖想很久的PSP和一堆Falcom出品的遊戲;然後把XBox360的吉他英雄大全配的周邊一口氣買回來堆;然後剩下來的一堆錢考慮能不能藉由轉投資讓我未來的人生躺著過生活!
這個叫做發了!因為多了一筆意外之財,而且全部可以拿來揮霍;創世基金會對中兩百萬下這種標……實在很不得體。
嚴格來說,創世基金會對中發票的新聞,可以視為一種士氣鼓舞,一方面基金會的人開心,二方面也讓那些捐贈發票的朋友欣慰,如此一來甚至可以藉由這個契機,收集更多更多的發票,以及更多更直接的捐贈,讓基金會得以永續經營,這是值得「恭喜」的一件事。因此,我並不打算批評記者沒事找這種不能算是新聞的新聞來報導。
然而,既然選擇了要報導,在下標前,經過記者、編輯台到最後編輯長的層層把關過後,如果還是選擇採用「發了!」而非「恭喜!」的俗氣標題,那麼媒體報導新聞,壓根兒就已經完全和社會責任一點關係也沒有了嘛!
2009/08/04
其實你不知道,你瞧不起的是人
進入本文前,讓我們先看過這兩則新聞:〈帶導盲犬用餐 六福客棧說NO〉、〈進餐廳上飛機 訓練的一部分〉。
認為六福客棧沒錯的人啊,我的標題為你們而下;文字也是針對你們的。
話說在前,我不是什麼保護動物協會的人,一向不把動物和人類擺在相同高度,所以如果有什麼我把動物看得比人高、在人與動物的立場上本末倒置之類的批評就免了。
因為我在說的,是人權!
導盲犬,說得殘酷點,是人類為了保障視障者生存權益,而特地從手邊現有資源中,找到最方便的活體導航、人身保護工具。導盲犬是生物,相較於冷冰冰的機器裝置,導盲犬更能做到生物對同伴、對主人的關心。
只是也就因為是生物,導盲犬需要訓練。
有沒有人想過,為什麼明明當成寵物來養的拉布拉多就是一種過動傾向嚴重的大狗,明明狗的習性就是過度熱情的天真模樣;特別是東聞聞、西嗅嗅;然後觀前不顧後地在馬路上亂竄;不時還會莫名其妙對著經過的路人鬼吼鬼叫,造成許多怕狗、對狗過敏的人的困擾。
明明狗就是這樣的生物,大狗所造成的破壞力又是更高,為什麼導盲犬就不一樣呢?
因為受到了嚴格、專業的訓練,導盲犬,保留了狗的天賦,被壓抑了狗的天性,成為視障者在馬路上行走,最安全的保障之一。
導盲犬,是一種專業;不論是導盲犬自身,還是導盲犬的培訓員,都是專業。
這份專業,最終目的在於,保障視障者的基本人權。
視障者不能自己走進高級餐廳用餐嗎?視障者只有一個人的時候,帶著自己的導盲犬,走進了餐廳,侍者應該告訴視障者,因為餐廳裡面可能有其他人怕狗、對狗過敏,為了避免造成其他客人不必要的困擾,「因此在帶位上,很抱歉必須安排到比較偏遠、寧靜的地方用餐」,應該是這樣吧!
怎麼會搞成「人畜分離」這種奇怪的結論呢?
對!因為新聞說,帶著導盲犬進餐廳用餐的,不是視障者,而是培訓員,因為是明眼人,所以沒什麼好通融的。真是個合情合理又跋扈的推斷!
──因此導盲犬永遠也沒機會陪著未來的主人進入高級餐廳,因為牠那該死、惹人厭的身為狗的天性,會讓牠在高級餐廳中到處亂竄、四處搖尾巴討東西吃,而且牠的口水會到處亂噴,毛絮瀰漫整個空間,然後無奈的主人找不到自己的夥伴,又看不見,只能在一味地道歉後,匆匆忙忙逃離餐廳。
這一切只因為,他的導盲犬,從來都沒有機會進入一個陌生人集聚、並且肉香四溢的餐廳,因此不論是受到了食物的吸引,或者受到四處走動的腳步影響,導盲犬頓時變成一隻「會造成很多人困擾的狗」,引發大破壞。
這樣子對嗎?
導盲犬從來就不是寵物,沒有任何一種寵物,在尾巴被過往的腳步踩到時,可以忍著疼痛,僅僅只用哀怨的眼神提起屁股看著踩到自己的冒失鬼,只因為牠知道自己要是痛的到處亂竄,會害了看不見的主人;沒有任何一種寵物,可以在聞到好吃的食物香味時,依然氣定神閒地坐在原地,只因為牠的工作應該是呵護在主人身旁,而不是對主人撒嬌。
導盲犬是寵物?錯!導盲犬只是人類為了自己方便,所引進的活體工具。
每一隻實際帶領視障者上路的導盲犬,都是接受了培訓員嚴格訓練後的成果,請問,培訓員能把導盲犬當寵物嗎?
我始終認為,動物培訓員與動物之間的關係是很悲哀的。
因為是訓練師,即使訓練的對象乖巧、善解人意,終究不是留在身旁的夥伴,終究是要笑著將自己在訓練過程中培養起感情的夥伴送出大門,然後迎接下一個新夥伴。
因為是訓練師,因此必須建立起一套標準的賞罰機制,動物或許很聰明,但我們無法保證會發生什麼突發狀況,因此即使偶而任性的動物是那麼樣地可愛,有時候真的很想多給牠一點親親抱抱。
然而一想到如果這樣會害動物好不容易壓抑的頑皮本性爆發,造成未來主人的困擾,那也只能讓自己也學會壓抑,然後不管是訓練員或是被訓練的動物,兩者都在彼此的信賴當中,學習選擇用最不信賴彼此的方式相互應對……
然後,當培訓員驕傲地帶著自己訓練的夥伴,在許許多多的預演過後,準備真正踏上實際演練的戰場時,一句冰冷的「不好意思,你這樣會造成其他客人的困擾」是多麼椎心刺骨的痛。
人權與人權之間不應該相互牴觸,視障者有他們該有的人權,因此法律規定了培訓員可以為了訓練導盲犬,帶著導盲犬去任何人可能會去的環境,讓導盲犬習慣不同環境可能的突發狀況;至於視障者本來就應該要可以帶著導盲犬到處移動,就無須多提。
然而,今天我怕狗,甚至我對狗過敏,憑什麼要我去接受身旁坐著一頭站起來快要和我等身高的大狗,只因為牠是導盲犬?
這樣的想法沒錯,因為人權不能相互牴觸,但折衷的辦法很多,正如同我前文提的,帶位是侍者的專業,這種事情應該交由侍者運用他們的專業去處理。而不是直接選擇逃避面對這樣的問題,然後直截了當地一句「避免造成其他人的困擾」帶過。
我相信,對於吃飯時身旁坐著一頭、甚至很多很多頭不認識的大狗,卻一點也不感到困擾的人,大有人在;我也相信,不會發生什麼「假設你被整整五桌整整五十頭導盲犬包圍再來大放厥詞」的事情發生,即使發生了,那也是帶位的人有問題。
再一次重申,我從來就不認為人類的高度和其他生物對等,因此我絕對可以接受有人無論任何理由都不能見到狗出現在自己身邊;但是我尊重專業,也重視人權,因此當身旁出現的不是寵物.拉布拉多,而是導盲犬.拉布拉多時,依然選擇藐視導盲犬的行為,不是看不起狗,而是看不起人!
本篇文章,同步刊載於黑羽的血紅屋。
2009/08/03
無生命體所唱的有生命的歌
應該有不少人都知道日本有個很有名的虛擬歌手叫初音未來,說是歌手有點奇怪,其實這原本只是一套功能強大的虛擬人聲編輯系統,利用獨特的語音合成引擎,將配音員的發音錄下,經過我所無法理解的程序轉換為數位聲音資訊,然後再配合日文五十音的相互排列、組合,可以讓電腦,或者說初音小姐,用她那獨特甜美並且自然的歌喉,唱出任何曲風和語言的歌曲。
關於初音未來,wiki裡面有很多更專業的資訊,我不班門弄斧,會提到這個虛擬歌手,是因為偶然中,我發現了初音的續作──鏡音鈴、連雙胞胎姊弟。據說官方設計鈴和連的時候並沒有特別設定誰比較年長,而是取「鏡像」的概念,發表了這對包含男、女雙聲道的全新虛擬歌手。
不論是初音或是鏡音,事實上我對插畫師筆下的角色造型並沒有特別興趣,想要聊鏡音雙子,很單純的是喜歡她們的歌。
聽聽看這首bass節奏很funky的歌,〈爐心融解〉:
〈爐心融解〉
如何?是不是與真人無異?
重點是這首歌的詞,「做了勒住你脖子的夢」,不知怎麼地,光看到這句詞,一種被遺忘許久的,濃濃的滅美氣氛就這麼重新回到心中。似乎在很久以前,就知道了日本這個國家的文化中帶有強烈曇花瞬間綻放後凋零的崇拜,例如為自己最好的朋友介錯,這或許是我們這些外人永遠無法理解的情感。
就算不提歌詞內容,這首歌的曲風應該對年輕人而言,普遍都會覺得「很酷」吧!而這,竟然只是藉由一套將人聲重新編輯成歌聲的軟體,加上配樂和有意義的歌詞後,所製作出來的作品。
網路上我所找到幾首關於鏡音雙子的歌,相當湊巧地都是黑暗氣氛濃烈的歌,其中最讓我動容的則是以下這兩首組曲:
〈惡之少女〉
〈惡之侍從〉
這兩首歌是惡之系列的前兩首,第一首歌講述作惡多端的十四歲王國公主的人生與其下場;第二首歌則將視角轉換到公主的侍從,重新講述了整部故事。故事的內容由於附上的影片有中文字幕,我就不贅述,如果讀者看到這裡的時候,已經欣賞完上述兩首歌,不知道是否有感受到一種內心遭到撕裂般的疼痛?假如還沒欣賞這兩首歌,記得要照著先後順序欣賞,去感受她們的故事。我不知道,台灣現在有多少偶像歌手的歌,能在內涵上超過鏡音雙子的歌?然而若要我很武斷地說,用了疑問句,算是客氣了!事實上我根本不相信台灣那些罐頭偶像歌手,他們的歌,在生命力上能夠超越甚至根本就不是生命體的鏡音雙子。
因為,鏡音雙子的生命力,展現在所有用心編曲填詞的藝術家身上。
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沒有生命的事物竟然擁有遠遠凌駕於有生命者的生命力?鏡音的虛擬電子音幾可亂真,但歌唱技巧終究還是差了真人一大截;結果好歹還是從人的嘴巴裡唱出來的那些罐頭歌曲,卻在處理走音、跑拍的後製過程當中,讓那些罐頭永遠失去了生命。
這似乎是那些不入流偶像該要好好檢討的問題!
2009/08/02
孩子你要永遠記得,被原諒,你還是賊
〈博士生偷竊 緩起訴一年〉忍了整整一天,終於還是決定針對這則新聞寫點感想。
一開始我得知這則新聞,那時媒體只說了有個博士生偷學弟的電腦,然後移送法辦。想不到隔天朋友分享了這則新聞,還丟出一句諷刺意味濃厚的「台灣人真有人情味勒」;我當下的回應是,換作今天偷電腦的是個遊民,我看他們還有沒有人情味!
搞什麼鬼!
博士生了不起嗎?博士生誤入歧途就需要搞到社會大眾集體關注,然後連受害者都跳出來說「怎麼事情會鬧這麼大」嗎?
我才不想管那個博士生的死活,不過就是個竊盜罪前科,法官認為那傢伙有悔意,那就隨便他怎麼判,反正台灣人覺得博士生前途無量,不應該為了區區小事抹殺他未來的前途,所以處處溫馨滿人間,真的是這樣嗎?
我記得台語有句厘語說:「小時候偷拔扁蒲,長大就會偷牽牛」;我也記得三國時代的劉備死前再三叮嚀阿斗,「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而當然我也知道,約翰福音第八章第七節,關於淫婦的故事中,耶穌曾經說過:「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三種不同的觀點,一個把人的惡極大化,講的是及早導正的觀念;一個直接道德勸說,要人為善;另一個則帶有憐憫之心,闡揚寬恕的重要。
沒錯,所以那個博士生後來前途會怎樣和我無關,我只知道,戒律這種東西從來就不是外人可以強加在自己身上;我只知道,人終究要為自己做的事情負責,當國家的律法當前,自己又罪證確鑿,有一句很重要的話,叫做「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台灣的法律系統是剛性法,就是一板一眼,所以很多事情沒得商量;然而卻同時又很許多時候,比方說現在這個時候,法官又掌握了很大的自由心證空間。
是不是博士生一點都不重要,電腦一台一兩萬,也不是什麼小錢,聽說那個博士生因為心虛,被逮的時候還把電腦從窗戶丟出去,隨隨便便胡亂猜想就犯了竊盜罪、損毀罪,以及可能性的公共危險罪。我們可以解釋成嫌犯一時情緒失控亂了手腳,導致當下做出錯誤的行為。
因此在法庭上,法官還是可以視嫌犯表現,選擇相信嫌犯「下不為例」的說詞,並且判定緩起訴處分。
前提是,整個審判過程中,我們所關注的焦點究竟是一個「犯人」,還是「唸博士的犯人」?
當過小偷的人就是一輩子要去背負這樣的污點,沒有第二句話啦!任何人願意原諒你都不代表這件事情可以一筆勾銷,都不代表這樣的犯罪行為可以當作沒發生過,因為不管是基於何種理由,進入法律程序,就是要照著遊戲規則來,我們只能認同這個國家所公認的律法。
為什麼媒體老是喜歡自以為是地認為哪些人做了哪些事很可惜;哪些人遭遇哪些問題令人唏噓;以及哪些人犯了哪些罪又是罪有應得呢?當我們動不動就在心中對所有事物架構名人堂,最後究竟會引導出什麼樣的社會學模型?
把問題回歸到人的本位吧!
不管是媒體也好,輿論也罷,特意為事件中的人冠上某些頭銜,並且針對這個頭銜而影響了對事物真理的判斷時,到頭來我們會發現,我們再也沒有一個客觀衡量事情的基準了。
本文同步張貼於黑羽的血紅屋。
到底有多少共犯?
內文有點騷,先看看這則報導:〈助男友性侵同學 少女被訴〉
大致上是說,一名少女和男朋友分手,邀了手帕交到家裡藉酒消愁,想不到她的好朋友竟然幫著自己隨行的男朋友一起強暴了酒醉的她,並且煞有其事地留下道歉信。
酒醒過後的這名少女看過道歉信,竟然也就原諒了這個朋友,並且在一個禮拜後再次引狼入室,這一次,對方還帶了道具過來……
故事並不是這樣就結束,少女被性侵兩次得逞,隱忍著直到交了新男友,才和男友訴苦,本來希望對方是不是能賠個錢就算了,卻反被提告強制罪,只好針對自己遭到性侵害的部份提出告訴。
嗯,我在想這則新聞是不是有那麼些個弔詭?
整個事件中有問題的,似乎不只有一個人是吧!
強暴人的人、協助強暴人的人、被強暴了還當作沒這回事的人、希望藉由受害者身分撈點油水的人、從加害者自動轉型成被害者的人,以及最後只好強化自己被害者身分的人……對,我知道這當中有些人形象重疊了,不過這不是很莫名其妙的一件事嗎?
無論如何地希望用常理來推斷,除了被害者真的是個涉世未深、天真爛漫的善良少女,因此所有事情都逆來順受以外,我真的找不到能夠更合理解釋整個事件的觀點;而偏偏我很武斷地認為,這種觀點不合理到我的小說都不會這麼編劇。
請恕我不得不在這個時候下出結論,那就是台灣的教育真的失敗!
整件事,追根究底,似乎真的朝向教育問題。過去,台灣的聯招制度是符合公平的,只可惜過去填鴨式的教育,以及「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觀念害慘了莘莘學子;現在,台灣聯招制度的轉型專注在更公平地評鑑學生,也試圖讓學生能在新的遊戲規則中,學習如何提早確認自我性向,很好!偏偏錄取率異常飆升的大學門檻,以及終究沒改變過的書呆子萬萬歲觀念,卻反而讓真的唸不好書的人,在形象上比過去的學生更像笨蛋!
這個部份扯遠了,重點不在於會不會唸書,而是當過學生的我知道,在我還十七歲的時候就知道,一個人的成就在於他知不知道要為自己負責,而這個觀念的養成無關乎一個人的學科成績,卻完全仰賴今日被大多數人所忽視的品德教育。
我必須說,以一個七年級前段班的身分,我必須在這裡大聲地宣示,至少在我們那個年代,師長們真的相當重視中學生的品德教育!
所以當年雖然荒唐事依然不少,但光怪陸離的事情不多,當時的學生再怎麼壞,不想上課,頂多拿本漫畫藏在課本下偷偷看,就怕看到好笑的在課堂裡發作就尷尬;要不然更甚者乾脆直接翹課不來,總之會盡力保障好學生的受教權。當年的學生不會直接在課桌上打起麻將,因為這已經完全踏入「不尊重」的絕對領域。
當年的學生也會和老師頂嘴互罵,但只有極少數太過衝動的人會握起拳頭打桌子,至於攻擊師長者……說真的那個老師自己一定有問題;現在不太一樣的地方是,老師很可能只是因為一句「你怎麼又不寫作業」就被椅子砸。
品德教育,最立竿見影的部份就是尊師重道,然而更深層的意義在於,讓孩子學會什麼叫做「尊重」。
看完這篇新聞,我很清楚,這是篇只要版面稍擠,就會自動被撤櫃的小事件,很幸運地上了報紙版面曝了光,但不會有人特別記得;因為類似的事件,動不動就在發生,加上整個事件裡頭,所有出場的正副男女主配角,全都不是知名人士,在客觀上的鄰近性和重要性皆不足的情況下,這篇新聞就是這麼微不足道。
──因此我們永遠也不會發現自己的教育從根本上出了問題;我們永遠也沒機會檢討,究竟是什麼樣不負責任的思維,讓這群高中生,可以用自以為很負責任的方式和態度,去面對強暴、和被強暴之間的問題。
已經變成兒戲了啊!
雖然都真的只是小孩子,但把自己的性器官插入未成年少女體內的那個雄性,好歹也二十二歲了不是嗎?
連孔子都會用「糞土之牆不可杇也」的言語暴力,去責備自己的學生,請問現在的家長到底把自己的小孩寶貝化成什麼樣子去了?我能理解不希望孩子被體罰的心境,但如果老師連用言語管教學生都可能捱告,這種教育體制下的孩子,真的能學會為自己做的事情負責嗎?
新聞事件裡,幫著男朋友性侵好朋友的這個少女,因為是共犯,所以被起訴了,但是,如果是教育失敗導致這樣的問題發生,共犯真的只有她嗎?
本文同步刊載於黑羽的血紅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