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到百度搜藏~~!! Add to Technorati Favorites 收進MyShare書籤 推入聯合udn部落格書籤 收藏到Fiigo書籤 奇摩的分享書籤 加入到YouPush書籤

RSS 訂閱 Bloglines Join My Community at MyBloglog!

2009/08/02

到底有多少共犯?

 
  內文有點騷,先看看這則報導:〈助男友性侵同學 少女被訴

  大致上是說,一名少女和男朋友分手,邀了手帕交到家裡藉酒消愁,想不到她的好朋友竟然幫著自己隨行的男朋友一起強暴了酒醉的她,並且煞有其事地留下道歉信。

  酒醒過後的這名少女看過道歉信,竟然也就原諒了這個朋友,並且在一個禮拜後再次引狼入室,這一次,對方還帶了道具過來……

  故事並不是這樣就結束,少女被性侵兩次得逞,隱忍著直到交了新男友,才和男友訴苦,本來希望對方是不是能賠個錢就算了,卻反被提告強制罪,只好針對自己遭到性侵害的部份提出告訴。

  嗯,我在想這則新聞是不是有那麼些個弔詭?

  整個事件中有問題的,似乎不只有一個人是吧!

  強暴人的人、協助強暴人的人、被強暴了還當作沒這回事的人、希望藉由受害者身分撈點油水的人、從加害者自動轉型成被害者的人,以及最後只好強化自己被害者身分的人……對,我知道這當中有些人形象重疊了,不過這不是很莫名其妙的一件事嗎?

  無論如何地希望用常理來推斷,除了被害者真的是個涉世未深、天真爛漫的善良少女,因此所有事情都逆來順受以外,我真的找不到能夠更合理解釋整個事件的觀點;而偏偏我很武斷地認為,這種觀點不合理到我的小說都不會這麼編劇。

  請恕我不得不在這個時候下出結論,那就是台灣的教育真的失敗!

  整件事,追根究底,似乎真的朝向教育問題。過去,台灣的聯招制度是符合公平的,只可惜過去填鴨式的教育,以及「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觀念害慘了莘莘學子;現在,台灣聯招制度的轉型專注在更公平地評鑑學生,也試圖讓學生能在新的遊戲規則中,學習如何提早確認自我性向,很好!偏偏錄取率異常飆升的大學門檻,以及終究沒改變過的書呆子萬萬歲觀念,卻反而讓真的唸不好書的人,在形象上比過去的學生更像笨蛋!

  這個部份扯遠了,重點不在於會不會唸書,而是當過學生的我知道,在我還十七歲的時候就知道,一個人的成就在於他知不知道要為自己負責,而這個觀念的養成無關乎一個人的學科成績,卻完全仰賴今日被大多數人所忽視的品德教育。

  我必須說,以一個七年級前段班的身分,我必須在這裡大聲地宣示,至少在我們那個年代,師長們真的相當重視中學生的品德教育!

  所以當年雖然荒唐事依然不少,但光怪陸離的事情不多,當時的學生再怎麼壞,不想上課,頂多拿本漫畫藏在課本下偷偷看,就怕看到好笑的在課堂裡發作就尷尬;要不然更甚者乾脆直接翹課不來,總之會盡力保障好學生的受教權。當年的學生不會直接在課桌上打起麻將,因為這已經完全踏入「不尊重」的絕對領域。

  當年的學生也會和老師頂嘴互罵,但只有極少數太過衝動的人會握起拳頭打桌子,至於攻擊師長者……說真的那個老師自己一定有問題;現在不太一樣的地方是,老師很可能只是因為一句「你怎麼又不寫作業」就被椅子砸。

  品德教育,最立竿見影的部份就是尊師重道,然而更深層的意義在於,讓孩子學會什麼叫做「尊重」。

  看完這篇新聞,我很清楚,這是篇只要版面稍擠,就會自動被撤櫃的小事件,很幸運地上了報紙版面曝了光,但不會有人特別記得;因為類似的事件,動不動就在發生,加上整個事件裡頭,所有出場的正副男女主配角,全都不是知名人士,在客觀上的鄰近性和重要性皆不足的情況下,這篇新聞就是這麼微不足道。

  ──因此我們永遠也不會發現自己的教育從根本上出了問題;我們永遠也沒機會檢討,究竟是什麼樣不負責任的思維,讓這群高中生,可以用自以為很負責任的方式和態度,去面對強暴、和被強暴之間的問題。

  已經變成兒戲了啊!

  雖然都真的只是小孩子,但把自己的性器官插入未成年少女體內的那個雄性,好歹也二十二歲了不是嗎?

  連孔子都會用「糞土之牆不可杇也」的言語暴力,去責備自己的學生,請問現在的家長到底把自己的小孩寶貝化成什麼樣子去了?我能理解不希望孩子被體罰的心境,但如果老師連用言語管教學生都可能捱告,這種教育體制下的孩子,真的能學會為自己做的事情負責嗎?

  新聞事件裡,幫著男朋友性侵好朋友的這個少女,因為是共犯,所以被起訴了,但是,如果是教育失敗導致這樣的問題發生,共犯真的只有她嗎?

  本文同步刊載於黑羽的血紅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