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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31

淺談台灣弔詭的宅文化

 

  還記得約莫一年多前,宮崎吾朗挾吉卜力工作室之名,推出了一部新作,叫《地海戰記》,是改編自娥蘇菈原著《地海》系列小說的動畫電影。

  一提到是動畫,或許多數台灣成年人都會嗤之以鼻,認為不過是個小孩子的玩意兒,因此除了拗不過小朋友要求的可憐家長外,不會有人特別注意到這部電影。當然也就不會有人認真地發現,這部電影究竟是多麼地偏離原著中心思想;並且作畫品質崩壞地多麼嚴重;以及宮崎駿與其子吾朗之間為了這部作品產生多大的嫌隙。

  這並不是篇影評,重點並不放在電影內容,討論的議題在於一個弔詭的「現象」。

  什麼現象?台灣社會持續流行的所謂「宅文化」是也。

  首先來看看台灣人認為什麼叫做「宅」,打電動玩具的是阿宅;閱讀輕小說的也是阿宅;收看日本動畫的還是阿宅。

  然後呢?還有嗎?似乎連不了解流行趨勢的人,以及不擅與人溝通的人,甚至整天揹著高科技電子產品到處跑的科技新貴們也無一倖免,通通都是阿宅!

  透過媒體的偏光鏡,以及更多自行研判似是而非不求甚解的刻版印象,所推導出來的結論竟然讓「宅」——更精確地說——「御宅」,成了一種普羅大眾公推的歧視。

  然而究竟有多少人真能給「宅」一個正確的定義?

  這個來自鄰近而又遙遠的北方列島國家傳來的專有名詞,在受扭曲的在地化過程中,已然失去了它的深度意涵,僅存包裹著玩笑糖衣的強烈敵意,被多數不願意正視這個社會現象的人們所濫用。

  將近二十年前,日本有部動畫電影在國際市場上造成大轟動,其名《攻殼機動隊》,科幻的世界觀架構了近未來的日本社會,傾盆大雨中若隱若現閃動的光學迷彩讓國際影迷們震慑於細膩的場景處理,然後,探討高度依賴網際網路的背後將面臨之社會問題的故事軸線,也讓觀眾在虛實交錯的迷幻內容中,看見了未來。

  多年後,來自西方世界的一對兄弟深受《攻殼機動隊》影響,執導了膾炙人口的《駭客任務》三部曲。

  後來的《攻殼機動隊2》在柏林影展當中成為開幕片,故事中有個「位於日本南方的島國,因與鄰國主權問題遲遲未定,國內政治架構動盪不安,又位處太平洋的戰略地位,成為國際勢力相互爭奪的三不管地帶,現在是國際私下公認黑市交易最為流通的無政府地帶。」一語道出日本導演眼中台灣未來的想像。

  為何外人眼中的我們竟是如此不堪?身為一個外人,真有資格如此武斷地影射我們的國家嗎?或是台灣在國際地位上,究竟給了世界各國的人們什麼樣的想像?這是值得探討的議題。

  但那只是「卡通影片」,沒有人懂,也沒有人願意花時間去懂。

  執導這前後兩部鉅作的日本導演叫押井守,那些指著阿宅鼻子訕笑的人們大概沒幾個知道這名字,然而他卻是位電影史上應該被記得的導演。

  若要與指導《十戒》系列電影的國際大導演奇士勞司基相比,只是運用了不同素材表現自己的才華吧!看到他們的作品,不只是影評人,誰都不敢輕舉妄動。

  當人們習慣了用偏見觀察這個世界,一旦遇到不能理解的事物,就只剩下「牆頭草,風吹兩面倒」的處理方式,因此不敢質疑大師。

  煽情如李安的《色‧戒》,相較於原著只是多了無謂的露骨,然而面對整個掌鏡與行銷過程全然失焦的作品,因為是李安,因為是華人之光的李安,連原著的隻字片語都不曾閱讀的流行追逐者們也說得出「改編得很好」這種話;這些人怎麼可能會去接受自己眼中沒沒無聞者的區區一部「卡通電影」呢?

  不知是否還有人記得,前些日子有個綜藝節目公然侮辱為動漫畫作品著迷的阿宅,在漫畫博覽會中心隨便找來幾個家裡陳列一堆動漫畫周邊產品的宅男,一件件地將他們心愛的抱枕、海報批評得一無是處,並且還隨手翻了本《涼宮春日的憂鬱》,隨便胡謅幾句網路流傳的冷笑話,假裝手中拿著一本淫穢不堪入目的色情書刊一般,然後公然宣稱這些人「不夠資格活在世界上」。

  這件事立即引出一位號稱台灣宅界的英雄——朱學恒,因翻譯《魔戒》三部曲走紅的他,在自己的部落格當中以自己「看漫畫、蓄鬍」等生活習慣,大剌剌地以一介宅男自居,並洋洋灑灑列舉十多項族繁不及備載的頭銜,外加諸多不堪入目的髒話字眼,然後反詰一句「如果我不夠資格活在這世界上,那這些黑澀會美眉呢?」

  這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

  綜藝節目位了製造效果,總會特化許多爭議性議題,對於宅男的取笑確實是開了太過惡劣的玩笑,然而朱學恒以一位堪稱台灣奇幻文學界蓬勃發展的推手,卻絲毫不留口德地用更尖銳的字眼反擊來自外界的異樣眼光,或許乍看之下是替宅男無用論做了做強硬的反駁,殊不知,這樣的發言,隱約透露出「成就不如朱學恒者仍然無用」的論調。

  並且,假如宅男有了成就,都要用沒水準的髒話言之鑿鑿地謾罵,那究竟對那些被歸類於「阿宅」的人們是好是壞?這是疑問句,但答案只有一個。

  台灣對於「宅男」的定義停留在早期日本對「御宅族」的偏見,原因來自台灣的流行文化跟著日本跑,卻又晚上日本許多年。

  這問題得要台灣走出自己的文化方得解決,無法急著改變,然而今日的御宅族在日本,定義為另一種形式上的專業人士。

  宮崎駿、押井守都是御宅,宮崎駿是日本動畫大導演,其成就在國際間有目共睹,押井守亦然,差別在台灣人更認識宮崎駿,但台灣人不會說宮崎駿「宅」,更不知道押井守有多「宅」。

  這兩位導演都迷戀槍砲彈藥等煙硝味十足的軍武,講起彈藥槍械,比起一名專業軍人來得專業。看起來似乎和台灣所定義的「宅」不太一樣?是啊!《全球防衛雜誌》的總編輯不會被台灣社會認定為宅男,也不會說自己是宅男,會說自己宅的——很悲哀地——也只一味遵從普羅大眾所認定的定義去定義自己。

  ——這其實是建構在眾目睽睽的歧視之下的自我歧視。

  台灣人也覺得打電動的人很宅,偏偏當今最流行的遊樂器主機「Wii」說穿了也只是電視遊樂器。

  我們該說研發生產製造這台主機的日本任天堂公司開發出了一台「不是電視遊樂器」的家庭娛樂器材嗎?

  來看看任天堂的沿革,他們是生產花牌起家,打從一開始就是間玩具公司。既然窩在家裡打Wii也是打電動,是不是表態聲明自己在家很愛玩Wii的公眾人物們都要被掛上阿宅了呢?

  這裡有個文字陷阱,有人一定要反駁,那些阿宅太沉迷了,自己玩Wii只是休閒,和阿宅完全不一樣。

  那追著蔡依林到處跑的瘋狂歌迷們呢?

  那些一張專輯非得各版本買個三張,一張聆聽、一張收藏、另外一張封箱以備不時之需的收藏者呢?

  蔡依林的專輯有價值,為什麼涼宮春日的等身大海報就沒這個價值?

  扯得更遠一點,香奈兒的包包就是有貴婦能夠一出手就幾百萬上下,終究只是個包,為什麼牛皮上印滿外雙溪標籤的包包能值這個錢,一只數千元的動漫周邊限定版購物袋就得一文不值?

  沉迷的東西格調看起來比較高,所以就不「宅」了嗎?

  誠如先前提及的,台灣的宅文化停留在日本早期出現「御宅族」字眼的階段,某部分將自己困在二次元動漫畫世界的成年人,為了自己心愛的作品,甚麼樣的周邊產品都能買,什麼事情都願意做,可能為了獲得一個夢寐以求的限定商品,死纏爛打著因緣際會下擁有該產品的陌生人。

  不擅於言詞的他們眼中閃爍著異樣的光采,被當成了變態;又有少數患有戀童癖的人收藏了些卡通娃娃意淫,一時衝動竟然侵犯了真正的孩童;這些少數分子所引發的社會事件造成人們的反感,基於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觀念,害慘了有這些興趣的人們。

  隨著時代的不同,今日的日本已是全球最大娛樂產業生產國,當中的動畫、漫畫、小說、電視遊樂器等,都有著廣泛年齡層的作品,並且也隨著各大製作公司的股票紛紛上市,原本被視為不入流的娛樂產業,儼然成為一個具備企業規模及優良形象的國際企業,許多的動畫製作團隊、漫畫家、小說家、遊戲製作人也都搖身一變,成為真正的藝術家。

  當娛樂產業越來越多元並且專業,人們發現,那些默默從事著自己興趣的少數人其實在私領域中具備了多麼精準的專業素養,為了增進消費型娛樂產品的內涵,絕對有必要仰賴這些人帶來的專業知識。於是乎,「御宅」轉型了。

  然而台灣至今仍然不願意承認娛樂產業的重要,當日本以及歐美各國甚至韓國,娛樂產業都變成重要外匯來源時,台灣卻仍堅持著娛樂產業「不入流」的刻板印象,認為那些「拿畫筆的、寫東西的、唱唱跳跳的」人們能夠成功都是僥倖,從不認真經營,那麼,可想而知,將這些事物視為興趣甚至是畢生志業的人,永遠只會是「阿宅」。

  去年,韓國演藝人員集體抗議韓國開放好萊塢電影大舉進入韓國,認為這樣的舉動將會扼殺韓國的電影創作。

  他們的心態或許在自由經濟主義蓬勃發展的現今社會當中看來作弊,但一個國家正在致力於影是發展時,隨便開放影視技術遠高於自己的外國作品,還要觀眾自己掌握選擇權,那無異於要自己國家的影視產業死在嚴酷的物競天擇之下。

  這樣的抗爭在心情上是可以理解並認同的,然而台灣媒體在報導這則新聞時的焦點,卻放在參加抗爭的少數民眾爭相與影歌星要求簽名的醜態上,完全忽略了整個抗爭的重點,同時也顯現出台灣對鄰國受到的衝擊無動於衷。

  今日的台灣,日劇、韓劇、歐美影集已成為高品質戲劇節目的代名詞,台灣的偶像劇永遠只是新人練習演技掙錢的舞台;小說家永遠只能緬懷張愛玲、魯迅,近一點的金庸竟然是個香港人;日本的花田少年史配了台語配音之後被拿來當成「台灣的」台語教學影片;電視遊樂器玩著微軟、SONY、任天堂等外國產品,玩得開心,提到台灣的遊戲產業?沒飯吃!

  這已經不只是不重視,而是漠視了。

  當台灣繼續對此漠不關心,並且繼續相信台灣電影能在影展當中參展就代表台灣電影蓬勃發展,繼續認為娛樂永遠不會變成藝術,而藝術一定非得一起步就是藝術時,日本、美國、韓國都告訴我們,他們的娛樂產業也是循序漸進慢慢變成藝術品的。

  因此他們再也不歧視御宅,而我們則會永遠在錯誤的觀念中瞧不起阿宅。

  文章真的很長,但快結束了。

  「宅」的定義其實很微妙,在台灣,以及早期的日本,對所謂「御宅族」的定義都是帶有貶意的,姑且我們就以「阿宅」稱之吧!

  然而,正如前文所提,時自今日,日本已經承認了「御宅族」在其自身專業領域上的成就,因而修正了對傳統「宅男」的看法,當御宅族漸漸受到肯定,這個詞彙也就走向雙軌的解釋,於是乎,「御宅」誕生了。

  我不敢說日本有將「オタク(OTAKU)」拆成兩組字,當台灣人硬是要拿「阿宅」來取笑「御宅族」時,為了有所區分,我們也只能用另一組更狹義的「御宅」來表明自己的專業了!

  工作室的666,在「阿宅不夠格活著」事件前,也一直將阿宅視為中性詞彙,總是自稱阿宅。

  然而,當我們不得已必須接受世俗眼光的檢視時,再怎麼努力宣導阿宅的多樣及專業,已然是多費唇舌,因此,在如此的文化壓力下,只得選用「御宅」來做出區分。

  我們不想被人們用膚淺的態度看待自己投注多年努力的專業領域。

  台灣人要把阿宅拿來嘲諷人,那就這麼用吧!但是,當有人「宅」到進入專業層次時,至少該給他們一個應有的尊重,這個尊重,就是「御宅」。





很幸運的,這篇文章成為仲魔工作室2007年的跨年文章,
恭祝大家元旦快樂,期望來年大家都能朝自己的目標更邁進!


 

難道這位記者不知道哥吉拉/酷斯拉嗎?

 我不太喜歡批評新聞。

 夥伴Darkplume曾說,當看到「不太喜歡批評XX」或「不太喜歡批評OO」的字眼出現的時候,通常後面的東西一定跟那個「OOXX」有關……

 對!

 來看這則新聞:


【聯合報╱編譯彭淮棟/美聯社紐約二十八日電】 2007.12.30 02:46 am

曾經風光一時的「網景領航員」(Netscape Navigator),是世界第一個商用網路瀏覽器,也是網路榮景的發射台,現在完成歷史使命,將在二月一日「拔管」,結束13年壽命。

自從微軟公司的網路瀏覽器(IE)打入市場,領航員節節敗退,後來網景公司又推出開放碼的姊妹作「火狐」(Firefox),領航員基本上就功成身退。時代華納公司旗下的「美國線上」(AOL)決定走廣告專業路線,建議死忠網友改用火狐,二月一日起不再為「領航員」提供研發和技術支援。

1993年4月,伊利諾州大學「國家超級計算應用中心」推出Mosaic,是第一個結合影音和文字的網路瀏覽器。1994年底以Mosaic為基礎發展出的第一代領航員問世,激起網路淘金潮,1995年8月股票上市,每股廿八美元,在當時是「仰之彌高」的嚇人價位。交易首日,股價勁升一倍。網景營業額那時不過兩千萬美元,市值卻有廿億美元。

樹大招風,網景當紅,微軟眼紅,在1995年八月推出第一代網路瀏覽器,免費內建在「視窗」操作系統內。等網景免費提供領航員,大勢已去,1999年被AOL以一百億美元購併,是當年網路頭號新聞。網景人馬成立一個開放源碼的專案,取Mosaic的字頭,加上Godzilla(哥斯拉)字尾,稱為Mozilla。2004年,Mozilla推出火狐,領航員回天乏術。

 嗯嗯……新聞內容好像沒什麼問題喔?

 對!新聞內容沒問題,新聞稿有問題!



 哥斯拉?

 Godzilla明明就是ゴジラ,有點ACG常識的人都知道那是日本特有的核能大怪獸,甚至已經是日本的國寶級寵物怪獸,我們這類被稱為「次文化愛好者」的偉大ACG夥伴們通稱他為「哥吉拉」,再不然,記者引用當年Godzilla被動漫同好們罵翻的台灣官方電影翻譯「酷斯拉」也就算了……

 沒事把兩個名字合體幹嘛?會有螺旋力嗎?難道這位編輯記者不知道酷斯拉嗎?

 酷斯拉不過就是一部1998年的舊電影,難是有這麼老到能失去記憶嗎?第四台偶爾還會播放的說……

 好吧,假設記者不知道Godzilla是啥,那上網查一下危機百科吧,以前沒有這東西,現在可方便了,到咕狗輸入Godzilla──不難找啊!



 點進去危機(這裡),馬上就看到哥吉拉又帥氣又英勇的與大樓合照!



 依據危機Godzilla條目的中文連結……還是叫做哥吉拉啊!



 不過有個哥斯拉龍的條目,點進去看,哥斯拉龍的英文是「Gojirasaurus」,還是唸作哥吉拉……

 索性搜尋「哥斯拉」的條目(點這裡)……果然有!



 愕,除了條目名稱是「哥斯拉」,內文一律稱作「哥吉拉」……

 好吧,有哥斯拉。況且只是為了這小小的冷僻翻譯,我還要發個文章,不得不承認自己背上的龜殼長了些毛,這位編輯記者只是用了很冷門的翻譯,並不能稱為翻譯錯誤。

 不過我還是想不通這位編輯記者放著兩個響鐺鐺的名字不用,去用一個冷門的名字幹麻?還是對面沿海或內地的都叫他哥斯拉?

 新聞業界也算是一種出版媒體,這似乎又間接印證了在「一般編輯」身上所籠罩的黑幕嗎?



新聞來源:

聯合新聞網:瀏覽器先驅Netscape明年2月結束

 奇摩新聞:瀏覽器先驅Netscape明年2月結束


 

2007/12/30

從《傲慢與偏見》看出版小黑幕

 

 看到我們小學生部落格同盟聯播的《【電影】傲慢與偏見Pride & Prejudice》,不禁讓我想到一個關於《傲慢與偏見》的新聞。


中時電子報 2007/07/20 04:39 記者:潘勛/綜合報導

 很多人自稱讀過經典小說,其實根本沒有,不然便是只看過小說的電影版,連出版家與文學經紀人都不例外。一位英國女文豪珍奧斯汀的書迷,把珍奧斯汀三部經典作品第一章稍事修改,寄給十八家出版公司與文學經紀商,結果只有一家認出來,其他的不是拒絕,便是置之不理。

 四十三歲男子拉斯曼在倫敦西郊的巴斯市擔任「珍奧斯汀節慶」活動主任,他把奧斯汀的三部經典《諾桑覺寺》、《傲慢與偏見》及《說服》(Persuasion,暫譯)的第一章,只更改角色名字與書名,用打字機重打出來。

 他還多加暗示,投稿時把《傲慢與偏見》取名做《第一印象》(First Impressions,是書的原名),另外自稱作者是「Alison Laydee」,原因是當初奧斯汀投稿時,用「A Lady」這個化名。

 接下來拉斯曼把三章書稿寄給十八家出版公司及文學經紀商,退件地址則是另一個暗示─巴斯市的「珍奧斯汀中心」。代理J. K.羅琳(《哈利波特》奇幻系列小說作者)的經紀公司「克里斯多佛.利托」回應說,要向出版公司推薦這類題材,沒什麼信心。

 《傲慢與偏見》目前的出版商「企鵝」公司則回應說,《第一印象》「似乎真是原創,讀來有趣」,但也沒要求拉斯曼把全書其他篇章寄去。

 其他拒絕那些作品的大公司有「布倫貝瑞」、「藍燈書屋」、「哈伯科林斯」及「哈德史道頓」。唯一有實力的似乎是「強納森開普」出版公司的副總編輯鮑勒,他回信說:「本人建議台端拿本《傲慢與偏見》(我猜書就放在台端的打字機旁),然後確認台端開頭幾頁沒模倣《傲慢與偏見》得太過頭。畢竟,是有剽竊這麼一回事的。」

 拉斯曼會設想出這個測試實驗,是因為他想出版自己的小說時四處碰壁。他表示,實驗結果證明出版業的流程有諸多瑕疵,而現在除非先找到經紀人,不然想出版小說真是困難,在當年珍奧斯汀出書所遭遇過的困難,他實在無法想像。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2007/07/20 記者:潘勛


 這只是美國出版業界的黑幕嗎?我曾經在出版業界打滾過一陣子,我的心得是:其實台灣也是。

 這樣類似的事情其實台灣也不斷在上演,我想這不是投稿作者的錯,而是一般普遍的編輯人員,其閱讀力並不足以判斷一篇文章的優劣,甚至無法判斷是否為抄襲剽竊。

 當第一線的編輯程度有了水準落差,大多會開始有著交差了事的心態,畢竟出版社的目的是要賺錢,而這些利潤不見得會回饋到每一個編輯身上。美國的出版業界反映著:「拒絕、置之不理」這兩個情況,除了屬於看不穿抄襲之外,也反映著另外一種心態--不會賺錢。

 台灣也有一些出版社掛著「文化事業」的公司名稱,卻不見得會注重文化的推展,無論是漫畫編輯或是文字編輯,審查翻譯稿件遠比閱讀本土投稿來的有效率,因為他們不用重新去了解一部新作品的內涵、劇情、鋪陳、文筆這些瑣碎的,需要醞釀的,只需要管翻譯能不能看。

 通常體制愈大的出版社這類的情況愈多,為了避免出錯以及利潤考量,大出版社寧願採用翻譯稿件,因為這是已經在不同國家出版過的書,已經具有一定程度的知名度以及固定讀者,或是採用特定群眾中的知名作者,因為這類作者也具備了上述兩個條件:有知名度與固定讀者,在規避出版風險──也就是賠錢、剽竊的兩大前題下,很少會採用不知名作者投稿的作品──無論作品寫得多好。

 當然了,出版社並沒做錯,還是那句話:「出版社的目的是要賺錢。」

 於是只有小出版社,因為人力精簡,大多會比較有嚴格的審查,也會願意培養新的作家,這類出版社每一部都在下賭注──如果任用一個新人,小賠還好,大賺就不得了。

 大出版社一舖貨,假設要造勢推廣的情況,7-11就要來個5000本,全家3000本,萊爾富3000本,全省各大書店也來個基本的4000本,於是上上下下夯不啷噹加加就有15000本,有賣還好,一旦滯銷,預算三個月結退書的時間來到,倉庫多了這麼一堆退書不說,投注的成本回收的機會就大大減少。

 那麼不造勢慢慢賣呢?有趣了!任用個新作家,不如簽個翻譯書的契約可能還比較有保障吧?

 倘若出版社有了這種心態,那編輯該如何審稿?除了經營者本身有閒錢、或是政府機關、或是某企業附屬的出版事業部--還有誰會來經營一間注定賠錢的出版社?

 嗯,終究我的經驗只是片面之詞,況且出版業的黑幕也不只在編輯上,而且我這種看法似乎本身就是一種「傲慢與偏見」;所以,或許有更多出版業界的先進有與我不同的看法吧?

 

2007/12/28

從廣告看電影

 

 這又是馬後砲。這週應該是小說的趕稿週,不過卻竟鳥事一堆,煩之極矣。

 黃金羅盤啊……很糟糕,我應該不會去電影院看……所以Cyber Runner兄近期內可能會看不到我的影評。

 話說,《黃金羅盤》剛要上映的那一陣子,我有個朋友要「請」我去看這部片,嗯,能看免費的電影當然很好,不過當下我還是直接回絕了。也勸他:謹慎考慮。

 理由是……內容會很膚淺,特效普通,除非想看那幾分鐘熊打架的特效,不然沒必要花錢去電影院看大螢幕,等三四個月之後DVD出了〝再說〞。雖說這個再說就有很多意思了,不過不是重點。

 我朋友追問了我是怎麼判斷「內容膚淺」與「特效普通」這兩點,我說:我很少看電視,應該說幾乎沒在看電視,但是就我從電視上看到的三支廣告,重複畫面太多,而且快閃,精采刺激的特效少,這部電影鳥掉了。

 原著小說這麼厚厚一本,賣也賣個350元,黃金羅盤不像是納尼亞年代紀,一個單元都薄薄的一本,我並不相信一部114分鐘的電影就可以把小說中完整的劇情表達出來,又不像史詩大帝國只是惡搞,把獅王弄成一個金髮色老頭,除非這部片跟《魔戒(The Lord of The Rings)》電影一樣來個200分鐘以上,或許可以考慮。

 話說我小時後看的納尼亞年代紀是把獅王翻譯為「阿司能」,現在翻譯為亞斯蘭,不曉得有沒有人看過這個版本?依稀記得還把某個主角翻譯為「梅佑仁」,愕,不是《電影少女》的梅仁佑……嗯……糟糕,扯遠了。

 回題,當然不是說我看廣告就能知道電影在演什麼,但是電影的重點精采卻也能從廣告虧見一二才是。我看到的三支廣告都是飛船、談話、羅盤很重要、逃、對話、熊打架,上網查了一下五分鐘精采剪接,除了談話更多,實在沒有什麼新畫面。

 現在的閱聽眾──包含我自己,相信應該很多人都被一再創新的電腦特效養肥了胃口,黃金羅盤的大場面建築、冰原、海盜船、飛船等完全吸引不了我。

 以前我還算是個喜歡去電影院看電影的人──那時候生活比較好野一些,97年《魔法公主(もののけ姫)》上映的時候我去電影院看了七遍,雖說其中三遍有招待券……一直跑去看,只是為了體感大螢幕呈現精美的動畫畫面、星宿海、森林、流水、用動畫呈現的速度感;無論畫質,色彩……大螢幕的視覺感官就是與家裡面小螢幕完全不一樣。

 以前《野蠻遊戲》的特效、《侏儸紀公園I》的特效再當時可稱為探為觀止,但是現在回頭看卻有點「看起來假假的」的聲音在心底浮現;當變形金剛已經把機器人的電腦特效作得跟真的一樣,當背景精異的大場面已經有魔戒電影來當霸主,當蜘蛛人已經利用特效在大樓間飛來盪去,當超人再起的布蘭登羅素已經重新向克里斯多夫.李維致敬的時候,那麼,黃金羅盤就應該不是要利用特效來取勝的。

 既然不是要靠特效取勝,是不是該把劇情更清楚的表達?

 題外話:超人電影Ⅰ、Ⅱ、Ⅲ、Ⅳ現在重新回頭看,幾個會跟我鬼扯的網友都不約而同有著可以名列「囧片王」排行榜的感覺,我很期待超人電影可以用現在的特效重製,就像ET的重製一樣,畢竟我是那個年代的人……(我手上還有ET原聲CD的說)

 回題,簡單來說,黃金羅盤的片長我一看就覺得太短了。或許是製作經費問題,或許有很多原因,也或許有很多很多人不認同我的看法,但是我的經驗法則就告訴我,這部電影去電影院看會很吃虧。

 經驗法則來自很多年前,那時有個小我四歲的女孩兒挽著我的手臂去西門町逛街,後來我們去萬年大樓隔壁那個電影院(現在是今日數位影城的那個)看了一部也是幻想風格(Fantasy)的電影,當時廣告也很大,有飛船,有女巫,有魔法……

 終於,對,我們終於出了電影院,一致的心得是:被廣告騙了。

 那時候我就學會了從廣告來推測電影的內容值不值得去看。時至今日,那個小我四歲的女孩兒已經成為人母,生了個小孩要叫我舅公;話說她結婚之前有拍藝術沙龍照寄給我,又是乳溝又是小蠻腰……真讓人誤會啊……愕,又題外了。

 跟朋友去看蜘蛛人Ⅲ,他看完的心得是:「大致上跟想像的一樣」。他沒有特別的興奮,沒有想討論的部分,看這部電影是個既定,早就決定會來看的一部點影,因此沒有特別的超出期望,我們早就從預告、廣告中知道太多會發生的事情,我想很多閱聽眾也都早就預期了綠惡魔的結局。但是,我們的結論是這部片子還是好看,特效應有的水準沒跑掉,劇情簡單但是也生動,錢花的值得。

 《終極警探4.0(Die Hard 4.0)》我跟朋友也去電影院看了,劇情雖然都在「預料之中」,噢!這個預料之中是──約翰麥克連絕對會很慘但是不會死──這應該大家都預料得到吧?卻也能被那些緊湊(雖然不合理)刺激的劇情來牽動;爆炸、火災、槍戰、發電廠燒掉了、公路垮掉了、飛機砸掉了,很現實的環境貼近我們的生活,很容易激起心底可能有,也可能沒有的破壞慾望,於是有了共鳴。換句話說,就是看得爽。

 於是乎,當電影特效已經成為「理所當然」要呈現給觀眾的時候,要就是特效有更新的創意,不然只有用劇情決定電影的好壞了。例如變形金剛的劇情就很普通,但是目不暇給的刺激特效一個一個來,明明知道是假的,卻又感覺是真的。黃金羅盤從小說改編,應當要有很好的劇情,然而一部大部頭的小說只用114分鐘來詮釋……嗯,連終極警探4.0都有130分鐘,我沒看過黃金羅盤,不敢說劇情怎樣怎樣,不過已經有很多的影評驗證我沒去看這部電影的論點。

 或許我已經很習慣從廣告中抓取電影的主體來看該不該花錢去電影院看,可能因為比較窮吧?講到電影,CITYWALKER最新挖的坑「電影.沒有終點。」就有不錯的影評,值得去看看,我通常跟他是用MSN交換想法的。

 至於Cyber Runner今天講到的國家寶藏……真是糟糕,也被我列在不用去電影院看的電影之一,理由跟他的結論差不多,創意屬於復刻劇情,哈哈,這個馬後砲很大顆吧?

 講到創意,這幾天也跟一些朋友討論到創意這東西,下次再來談談創意吧……愕,覺得我下次要講的東西都很多,真有人催稿要我講我應該會比較有衝勁一點,不然就只能喊「絕望啊!我對只想著創意的人絕望了啊!」

 嗯,這標題不錯!

 下次就用這個標題!

 

2007/12/26

評CITYWALKER的《惡魔的博物館》

這是CITYWALKER自己挖的大洞,為了激勵他,我只好把書評丟出來,讓他不得不繼續寫下去。

其實CITYWALKER的這篇《惡魔的博物館》是個還沒上市的小說,不過我想作者要是能把自己挖的洞填好,應該很有實力成為在市面上出現,尤其風格屬於懸疑,應該更能吸引人的目光。

繁華街也有這篇小說的連結,覺得還蠻好看的,推薦喜歡閱讀的街友們可以去看看。

其實我不太喜歡寫評論,一評下來,總覺得殺傷力很大,被殺到的親衛隊哀鴻遍野,我也渾身染了血腥;幸好,CITYWALKER的親衛隊不多,大抵就我一個……愕?是這樣嗎?

而且,每次認真評文的時候,不管是小說還是漫畫還是動畫,總會有意料不到的事情發生。不過這是提外話了。

那,來評文了?

以下內容可能應該或許大概似乎好像必須判斷含劇情介紹,慎入!



 
錯字段落標點與校稿?
 
  這篇書評,當然不是來挑錯字的。
 
  卻也無庸置疑,作者筆下《惡魔的博物館》文中,充斥著許多的注音訛字,加上大小段落不明,十分容易造成閱讀上的困難。這不只是在冒天的發文,就連部落格連載的雙軌也有同樣的問題;真要一個個挑來,那就不叫書評,而該稱為校稿了。
 
  挑挑錯字、檢查標點;大抵是作者與校稿人員之間的協調。卻始終不曉得這篇《惡魔的博物館》應該能吸引大量校稿人員挑戰的文章卻乏人問津,或許有在攻剋前遇上仰之彌高,鑽之彌堅的疑慮吧?
 
  期望作者能妥慎檢視與思考如何營造適當閱讀的環境。這不光是貼在網路上有困擾,連砍下來看都有困擾;當然,也有可能會留給日後出版時,這些瑣碎事務一切交給排版人員處理。然而衍生一個質疑:作者標的取向既然是「恐怖小說」,卻忽略了利用段落控制營造氣氛的手法,倘若持續這一項忽略,彷彿將成為《惡魔博物館》隱含的敗筆。
 
  雙軌寫法應該是要具備很多優點的。兩條主線的交錯與互補,是較為通常的用法,作者將《惡魔博物館》採用雙軌寫法,卻「忘記」告訴讀者哪一段是起頭。說明白些,讀者無法得知作者在書本呈現的狀況下究竟要想把冒天徐繼靈篇「厄水」放在前面,還是該先閱讀部落格中的李相善篇「時鐘捲軸」(自定標題,作者並未定此題目)。一般來說,由書本呈現的條件下都有閱讀先後,而雙軌或多軌的寫法也能利用此一先後來營造迷團,《羅生門》即是。李相善篇與徐繼靈篇都是由一個「作家」來串場,似乎誰由先開始閱讀都可以?
 
 
 
 
 
恐怖詭異神秘與煲湯?
 
  單以閱讀興致來作為前導考量,李相善篇的起頭(1-1. 萬年沒出息的兩個人)較具備神秘的特質。由第一人稱來延伸劇情張力,並且一開始就用「那玩意」來作磁石,接續尚稱嚴密的保全系統來承接,然後在解開謎題之前又增設一道詩句謎題(可能連米歇爾(Michel)都是個伏筆。米歇爾是較偏向歐洲拉丁語系使用的發音,美語K.K.音標為麥克/邁可,而該字本義是大天使米迦勒,是個很古老的名字),連續幾個環扣營造出「那玩意」的重要性,然後卻是個時鐘。不禁會令人頓留這時鐘的重要性與經由時間所能衍生的想像。如此的鋪陳方式是極好的起點。
 
  徐繼靈篇的起頭,聚焦著重在徐繼靈身上。一個能看見黑影鬼魂與惡魔的男子,加上喚為「繼靈」的名字,就會有聯想;然後揣測徐繼靈的特殊能力由來(所以不能打錯名字。紀靈是三國演義中關羽和呂布的手下敗將,難不成默默跟徐晃BL之後冠上夫姓?)。雖然說「厄水」序曲中徐繼靈自稱:「我沒有陰陽眼,爸媽都是公務員,家裡除了一年固定的祭祖掃墓外,從不跟那些人打交道,我也不是什麼神仙鬼魔投胎,只是個正常人……應該算正常吧!」但是從「應該算正常」以及章節末後徐繼靈和「作家」的談話來推斷,「作家」隱藏徐繼靈的身分也不是不可能;換言之,徐繼靈篇確實塑造了一個神秘人物的誕生,也是個好起點。
 
  但是兩相比較,神秘事件/事物的延伸空間與想像似乎會大於神秘人物的效果;若以「恐怖」小說來討論一二,兩篇卻都還不夠恐怖。李相善篇玄疑有餘,徐繼靈篇就詭異尚顯不足了。
 
  為什麼呢?因為徐繼靈。
 
  徐繼靈能看到鬼魂、惡魔;那麼神秘病症加上徐繼靈,劇情走向幾乎固定會朝靈異事件發展;雖說扯上了西方基督教的惡魔,以及連結後續許洛天的失常舉止,卻無法改變此一既定程序,因此會呈現「理所當然」的閱讀衝擊。而作者在許洛天橋段的表現手法上卻有了突破──應該說符合風格的手法。省略了過度血腥與過度暴力,僅以簡單的描述來呈現劇情轉折,可說完全蘊含「起承轉合」的階段,先略過效果優劣;若將殺人場景盡量呈現,雖然是考驗了作者功力,卻也會有B級恐怖片意境。
 
  ──當然,不是B級片不好,B級片能看得很刺激。
 
  這也是不評斷用簡單描述來轉場的「效果」孰優孰劣之原因。這如同喝湯;還聽聞早期或稱傳統香港人,或廣東人說,湯是要煲過的才是叫湯,雞湯沒煲個六七個小時,沒把雞的精華入到湯裡頭就不叫雞湯,煲過的雞湯,雞肉是乾澀不好吃的,甚有戲稱沒煲過的雞湯為雞的洗澡水;但也有人覺得湯裡面有雞肉就算雞湯,要吃的是雞肉,湯喝爽喝燙就好。湯的爭議,是口味的爭議,視覺是要看血腥或意境,也是口味的爭議。
 
  然而B級片卻也是利用重口味來呈現所謂的「恐怖」。
 
  再不然,詭異氛圍也能透過視覺聽覺呈現的突然感、疏離感、孤立、緊張,有了拉緊的弓弦,就算崩弦過緊而令弓弦彈斷卻也是種意料之外。徐繼靈篇《厄水》序曲有著先被點破的缺憾。
 
  雙軌佈了一個局,徐繼靈能看見惡魔,李相善期待召喚惡魔。以前有怪事發生在南部的海港,現在李相善跑去南部個海港。假使這兩條軌道能夠密切地平行,應當能交織出瑰麗的劇情──卻不得不注意人物展現!
 
 
 
 
 
 
章回人物劇情與專業?
 
  《厄水》序曲的篇幅約一萬四千多字,不死山約一萬六千字,「時鐘捲軸」篇幅約一萬一千多字;雙軌寫作下的兩篇故事發展,其「作家」是不是同一個人並不能確定,但也不能否定。似乎有共通點,就是:嗜酒、沒成就。
 
  李相善的個性透過了「無名作者(叫他阿虛……算了)」而有了呈現,畢竟是第一人稱寫法,一切視點可以是主觀的推測加上旁觀的輔助想法,甚至偶爾加上「作家」本身的意見來輔佐,或是夾入時勢,都是引人入境的用法;但當第四段(1-4. 守株待兔)之後採用轉第一人稱入第三人稱視角的用法,乍看是沒有不妥的。用上乍看,意思就是有欠妥適。並不是用法不妥適,反而是描述不妥適。
 
  第一人稱的狀況中,永遠不應該得知第二人以外的想法,除非有「擬想辭」作為前導。
 
  反觀:「當時,我們並不曉得這次的約定可能永遠沒機會履行了……」之後的敘述句開始剝離第一人稱用法,直到:「夜黑,雲遮蔽著月光,空氣相當的不安分……」近乎完全轉入第三人稱,而之後就成為第三人稱敘述。
 
  那麼文章本體呢?究竟是第一人稱還是第三人稱?基本上,無形的第一人稱無時無刻都存在,而那一份存在感就會破壞第三人稱的獨立性。然而一三人稱的交錯並不是「不能作」的事情,而是在於存在感切換有難度。比方第二章(2-1. 異人登場)的開頭:「李相善在『楊家醫院抗爭事件』結束後,又繼續踏上了他無止盡的環島旅程……」可以看作第一人稱的旁白,也能看作第三人稱的基本述句,也就是個模糊句型,在沒有第一人稱的干擾下,不會有不妥適,然而前一章節的「守株待兔」中:「當時,我們並不曉得這次的約定可能永遠沒機會履行了……」固定會把第三人稱的敘句拉回第一人稱旁白;那麼,第一人稱的「作家」如何能知道:「可是此刻梁千順從頭頂到腳指縫間,沒有一處不在冒汗。」?
 
  通常這個「作家」必須要透過「李相善」的眼睛、鼻子、嘴巴、皮膚、耳朵等五感才能知道一切感覺的接收──遑論內心的第六感直覺、第七感小宇宙與第八感阿賴耶識了。
 
  過度膨脹的第一人稱大抵都是「乍看」沒有問題,冒天之流的出版社編輯很可能也無法注意到這現象的差異,但是作者本身似乎必須知道其中的因果關係才對。
 
  《厄水》不死山也呈現著突然的第一人稱旁白,如:「多虧『我』,所以徐繼靈也聽過不少這方面的奇聞異事,他就選擇了『知道』。」
 
  這樣的旁白將「作家」介入,等於強制令讀者意識:「這是『作家』在描述徐繼靈的故事。」此類介入並非極度不妥,比方說手塚治蟲老師的《黑傑克》,或說老師筆下的漫畫都有可能出現:「你事情為什麼作這麼趕?」「因為篇幅不夠,所以要快點」的對話與劇情,不過那是漫畫,若要由小說呈現說書人的亂入,似乎要有斟酌。
 
  而回頭再看《厄水》序曲。許洛天的年紀被點出來,三十五歲,醫院副院長。這裡必須有所拆解,首先是文中提到:「只是許洛天在經營方面的天份遠超出其他醫界的同仁……」
 
  會經營醫院,應該可以看作會賺錢。年輕有為又掌大權,確實很容易具有部分自大、放蕩不羈的性格傾向,此性格在許洛天這個副院長會于院長面前責難院長帶來的學生,或是譏諷這個學生能虧見一二,卻又彷彿呈現著內心的對立矛盾。當:「許洛天顯得很慚愧,因為他確實沒有從病人的角度去設想……」的前因出現,後續:「許洛天聽了,故意裝做很訝異的表情,諷刺著說……」就會突顯前因之中的慚愧有些虛假。
 
  慚愧跟諷刺其實無關,在於心態。若覺得沒有從病患的角度去設想,那遇上徐繼靈,該不該從徐繼靈的角度去設想?也有可能慚愧只是慚愧,錯誤的心態還沒那麼快改變。
 
  也所以,假如這虛假是「真」,是不是該有所描述?假如這虛假是「非真」,是不是後續態度會有所差別?
 
  換句話說,有種除了主角(徐繼靈)以外的角色個性建立都尚有欠缺的感覺,也就是不夠鮮明。
 
  或舉例院長。程院長的對話幾乎只是為了對話,那是種奇特的存在感,畢竟程院長後面也來了段不倫之戀,那麼樸素的對話也可能只是假道學的掩飾,卻不像「印象中」的醫生。
 
  醫學大學附設心理專門醫療中心的院長、副院長、研究員、醫學院學生……除非某個海島上的小島國中醫生都是平易近人的,不然去看病的時候,醫生口中跟醫學相關的幾乎都會繞一堆英文,很有可能:「我們幾乎作了所有的檢查,生化、核磁共振、全面行為評估,可是找不到任何異常現象。」或是:「所以我在這裡。負責隨時檢體採樣,我們每四個小時採檢一次分泌物、排泄物、和抽血。」都會夾雜英文。止血要拿Bosmin,心臟電擊要先charge因為這是「醫護人員」之間的對話,甚至牙醫師助理也要學一堆跟牙醫行為有關的專有名詞──而這就是醫護人員的一種專業呈現。
 
  若說院長假道學而要給人溫和的印象所以沒繞英文,這是有可能發生的事情,但是其他的相關醫護人員卻也能禁口,就可能是作者的體貼了;體貼讀者會看不懂,所以很多都簡化成中文,卻反而喪失醫護人員的專業感覺與各自的獨立性。
 
  於是便成一個循環:因為是章回形式的呈現,人物個性反而不甚明顯,導致性格矛盾。
 
  這份矛盾,也存在於《厄水》不死山的女主角譚小燕。
 
  個性極度害羞,會以「對不起」為發語詞,更是隨隨便便就能打開掛在眼睛上的水龍頭,卻又能流暢表達一段:「『你都已經開口跟他們說話了!不是嗎?怎麼就這樣眼睜睜看著他們摔下去,卻什麼都不作?』譚小燕一邊責罵,一邊焦急的走到懸崖邊,口裡不停喃喃唸著:『天哪!好高啊!掉下去有救嗎?』」以及:「『沒看到把頭縮回來做什麼?再看仔細一點啊!也許他們掛在樹梢上,也許他們掉到草叢裡,也許你的視線被樹枝樹葉遮住了……』」
 
  廣義角度來說,譚小燕的反應還算能用情緒激動而解釋、帶過,卻無法遮掩唐突。這份矛盾,又會回到「真假」性格的循環。很多個性應該來自與本心而不是外在的想法,通常在一個角色建立之後,角色的內在價值觀、外在道德觀等影響基礎的行為模式會投影在更外層意識殼的態度上,逐漸累積成為習慣,也就是譚小燕可能會走上一途:每次情緒激動就開始失控,態度改變,長期下來可能會構成人格分裂的條件。
 
  這……就將是優點!
 
  人物並不需要設死,而是要突顯個性。
 
  適度的成長下,筆下的人物很有可能會引導作者的故事,而走向新的道路,《潮與虎》即是。
 
  目前《惡魔的博物館》玄疑氣氛似乎還沒達到紅燈區,雙軌構築的兩項主要伏筆也還是五里霧,在段落不彰的情況下,也似乎還只在迷團外兜圈子,除非真打算搞成章回小說,否則以七萬字為標的的情況,似乎該做第一次收網了。
 
  而,想必經過修稿之後的人格重新整理,《惡魔的博物館》也將會更完善。
 
 



話說,CITYWALKER很認真的重新整理他的部落格,我很期待他繼續把這篇小說寫完!

 

2007/12/25

聖誕快樂~~~!!


嘿嘿嘿……

祝大家聖誕快樂呀~~

雖然看到的時候已經快元旦了呀~~

聖誕節的應景歌曲:惡魔的聖誕節!

聖誕節!來首應景的聖誕歌曲~~


悪魔のメリークリスマス(完結編)

沒有前面的,歌名就叫做惡魔的聖誕節(完結編)


拜YouTube發達所賜,終於有人新增這首歌!

這個團體,就是聖飢魔Ⅱ(危機(日))!

聖飢魔Ⅱ,日文的羅馬拼音表記為SEIKIMA-Ⅱ,發音取自「SEIKIMATSU(せいきまつ)」,
意思就是世紀末!
Ⅱ(Two)日文通常發音為「Tsu」,所以聖飢魔沒有I,也不會有ⅢⅣⅤⅥⅦ等等等等……

這是我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喜愛的日本重金屬搖滾樂團,
也影響我很深……

他們有卡通(漫畫家石渡治老師道義製作←我有錄影帶),任天堂也出過電動,
(石渡治老師的漫畫「B.B.」也有聖飢魔友情的角色客串喔)

我從小時候錄音帶的那個年代就在聽他們的歌,
有一卷〝有害.搖滾〞錄音帶還被我聽到斷掉(三週間),
然後又買了一捲,又斷掉(一月間),然後再買一捲……

嗯,我手上也很好幾張費盡千辛萬苦蒐集到的原版大小教典(專輯、單曲),
還有張PV,日幣約7000,不過當時台灣沒有,花了台幣3500才弄到手…匯差一半 OTZ

台灣熟悉這個團體的人不多,不過他們可是日本視覺系藝人、視覺系搖滾的始祖級團體--
換句話說他們在日本是很知名的團體,

嗯,用「聖飢魔」三個字在YouTube搜尋會有很多「佈道活動(黑彌撒/演唱會/MV)」,
歡迎街友們自己找看看有沒有喜歡的歌,
極力推薦「抒情搖滾」的:

BAD AGAIN~美しき反逆



白い奇蹟



以及風格展現的搖滾:
1999: Secret Object




有害ロック

就是這張專輯我買了三次錄音帶,
看到的內容有收入經典PV集之中



追加!!這首一定要聽:
正義のために

這首是限定歌曲!
演奏的是「新日本フィルハーモニー交響楽団」!
是為了石渡治老師製作的聖飢魔Ⅱ卡通而專屬製作的歌,
並且只有發行限量單曲
MV原本也是卡通單獨收錄,
直到經典PV集「1999 Blood list」才開始有收錄這首歌
之後的錄音盤也有這首,總之很限量,愕--嗯……





真糟糕!一講到聖飢魔Ⅱ我每首歌都想介紹……

愕,祝大家聖誕夜驚魂--不對,是祝大家聖誕節快樂!

 

2007/12/24

牽著手踩著輕快的步伐北行──《狼與辛香料》第四集書評

 


這一次,羅倫斯與赫蘿要面對的是教會與異教問題所引發的衝突。圖片連結自台灣角川。  注意!以下文章作者雖刻意避開,但仍可能在無意識情況下透露部分劇情內容!務必慎入!


  赫蘿又回來了!這一次旅行商人羅倫斯與賢狼赫蘿要面對的是來自教會與異教徒之間的明爭暗鬥。或許是冥冥之中有著什麼樣的力量引發了這樣的巧合,才剛替宗教議題強烈的《黃金羅盤》寫完書評,順手帶回來的《狼與辛香料》第四集講的也是類似的東西,差別只在於《狼與辛香料》承襲著前三集所建構下來的一貫風格,用著男女主角兩人貫串全場的插科打諢,在曖昧的情感以及湊趣的對白中,讓整個故事踩著輕快的舞步向前。

  相較於前三集故事相互連貫卻又可以單部跳著閱讀的特色,第四集雖然也有著單獨的事件,在銜接上卻反倒比較像是第三集的後續,可以說,沒看過第三集的人,要直接閱讀第四集是會造成部分閱讀障礙的。我曾經在第三集的書評當中稱讚過作者巧妙地在每集第一幕融合新事件與前情提要的做法,這一點在第四集當中被打散在包含終幕在內的七個小章節中,關於這點,我視為作者對自己身為暢銷作家的意識抬頭,開始敢在故事當中做出明顯的「連續劇」味道。或許第五集之後,小說會開始有「一集寫不完」的長篇發展也不一定,以愛好者而言這當然可以當作是作者成長的角度來期待,但相對地也將可能使《狼與辛香料》系列變得讓初次接觸本作的讀者難以親近。很多選擇總是難以兩全其美,就看作者如何去取捨了。

  回過頭來看內容的部分,第四集的主線其實是架構在兩條主軸上面,一條延續著第三集末了的線索,兩人來到新的城鎮尋找赫蘿故鄉的情報;另一條則是專屬於第四集本身的異教問題。有別於前三集兩人直接或間接捲入事件當中所帶來的緊張感,這一集的《狼與辛香料》讀起來反而帶有濃厚的「中繼」意味在。一來是隨著羅倫斯與赫蘿之間的默契逐日提升,這兩位堪稱無敵的雙人組已然沒有事情難得倒他們,因此哪怕第四集要面對的問題也不巧,偏偏兩人從頭到尾就只是「遇到了,然後解決」的感覺,整體故事的步調合緩許多。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第四集也正式確立了羅倫斯與赫蘿之間的關係,這兩個人歷經前三集的洗禮,從認識、深交、誤解,到現在的理解,剛好四集的份量完成了起承轉合,既然第四集帶有「合」的意味,讀起來當然也相對平順。我們可以說,到第三集為止,羅倫斯與赫蘿之間其實還是存在著部份心防的,然而到了第四集,真的會發現,很多事情要是在稍早的冒險之前發生,少了那份心照不宣的兩人是要灰頭土臉的。

  也正因為羅倫斯與赫蘿開始真正信任對方,這兩人組合的「強大」才浮上了檯面,羅倫斯是個商人,某方面意義上來說,是個負責耍嘴皮子的角色,偏偏他同時是個成熟穩重而又在必要時刻帶有強烈正義感的濫好人,他的穩重讓他得以在面對危機時定下心來分析情勢,而濫好人的個性則是主角帶領讀者們出入各式冒險的重要關鍵;赫蘿的真實身分是活了至少六百年的任性狼神,六百年的時間累積的是遠遠凌駕於人類之上的智慧,任性當然塑造了她的可愛,而狼神稱號的另一面則是對人類而言完全是暴力的力量。

  這樣子的組合所帶來的效果是什麼?當兩人對彼此雙方的了解越深,便更清楚知道該在什麼時候發揮各自長才,以達到互補的效用。曾經我在第一集的評論當中提過這是一部難得手無寸鐵的奇幻冒險故事,雖說赫蘿可以變身搞定一切的設定很作弊,但看完第四集之後卻不難發現,其實赫蘿的狼神身分,只是讓羅倫斯在下判斷時多出一些可運用的要素罷了,真正讓兩人能夠每次都逢凶化吉的,是他們對彼此無堅不摧的信任。

  既然如此,又還有什麼樣的難題能夠絆倒羅倫斯與赫蘿呢?

  記得第一次寫《狼與辛香料》的書評,那時剛看完前兩集,當時就有過「這部小說有個難以避免的悲劇結局」的感想,畢竟這部作品真正的主線其實也只有「羅倫斯帶著赫蘿尋找離別六百年的故鄉」一句話而已,不同的種族以及必然的別離,究竟該如何去安排?第四集當中暫時給了個不像答案的答案,看完那個答案,闔上書本,看來要迎接最後的結局,還會有好長一段路要走。

延伸閱讀:

  • 寂寞的兩人幸福之旅──《狼與辛香料》I書評
  • 圍繞著信任的小小大騷動--《狼與辛香料》Ⅲ書評
  • 狼と香辛料 OP+ED 集

     

  • 2007/12/23

    集權謀與暴力於一身的黑暗童話──《黃金羅盤》書評

    一想到萊拉被強迫丟入現實的成人世界,就讓人不禁感到心碎。圖片連結自誠品網路書店。  注意!以下文章作者不但沒有特意避開,而且真的有提到部分劇情!務必慎入!

      五年前我第一次閱讀這本書,便深深被這個只有區區十一歲的小女孩萊拉給深深吸引,她是孤兒,生活在一個與我們現實世界相仿,卻又更為黑暗的平行世界當中,在那個世界中,每個人都有著屬於自己的守護精靈,她和她的守護精靈無意間阻止了一場謀殺案,隨即捲入一場巨大的陰謀之中,她們必須靠著脆弱的雙手,在想辦法活下去的大前提下,完成解救同伴的任務,並且一步步地解開神秘的「塵」之謎,以及面對成人世界所上演的血腥、陰謀與背叛。

      菲力普.普曼在書序中被提到擁有「全英國最危險的作者」的稱號,何以見得?從《黑暗元素》三部曲中可以看出端倪。《黃金羅盤》是《黑暗元素》三部曲的首部,封底第一句話寫著「她注定是背判者……」、「是天生的騙子……」是的,以一個出生於孤兒院的十一歲小女孩而言,萊拉絕對不是個好孩子,她沒在集體生活中學到任何高尚的品德,如果沒有捲進這個甚至將要把所有平行世界都牽扯上的事件,她或許未來的人生將會在理所當然的詐騙之中度過吧!然而萊拉絕對不是什麼十惡不赦之人,她有著對生命的熱愛,並且也會為了陷入險境的同伴流下真摯的熱淚;嚴厲地說,是成人世界的爾慮我詐強迫萊拉提早成熟,並且逼著她用涉世未深的雙眼去看這個現實而殘酷的世界。

      人們總是清楚,政治與宗教的話題最不適合拿來閒聊,偏偏《黃金羅盤》故事的主軸就卡在政治與宗教的陰謀之中,從平行世界的研究、神秘的「塵」、進一步討論到生命與靈魂之間聯繫的問題,《黃金羅盤》所討論的議題本質是沉重令人難以喘息的,卻偏偏這部作品的定位竟是「童書」,菲力普.普曼因而危險。

      電影版上映了,我還沒時間去看,但網路上看到的評價似乎不高,沒看過的東西我不予置評,但確實不難想像這部作品改編成電影的難度。小說的冒險從工業化的英國踏致遙遠的北地;萊拉與武裝熊歐瑞克之間的羈絆;以及各形各色愛恨分明的人物;加上第一部用了悲劇式的結局為其後兩部曲的旅程揭開序幕,以上種種究竟該如何用時間有限的電影去呈現?想必劇情要不走馬看花,要不就是大刀闊斧地改寫了。

      趁著電影剛上映,重新瀏覽了這部小說一遍,竟然花了我將近十二小時之久,背景音樂從Nighwish、Elis、Lunatica到Neil Zaza和John 5的電吉他演奏,發現這部北方氣息濃厚的作品真適合配著重旋律與女高音主唱的哥德樂團享用,黑暗卻緊湊的故事軸線與帶有厚度卻節奏明快的音樂有著相同的頻率,這種稍微壓迫人的知覺,在這整整半天的閱讀當中,竟是一種難以言喻的享受。

      歐瑞克爭奪熊王寶座的那場決鬥是《黃金羅盤》結束前的大高潮,作者用毫不隱諱的筆觸詳述了那場血淋淋的對決,看著那場撼動天地的廝殺,或許是感受到了身為人類的渺小吧!我竟冷不防地顫抖了起來。想不到,對蓮花舌萊拉百般溫柔的武裝熊歐瑞克,在面對無法退縮的死敵面前時,會瞬間化身為殘暴的殺人機器,彷彿要提醒我們,歐瑞克「熊族」的身分。

      正如同菲力普.普曼對於各項議題有著激進的檢討,故事中的角色也都繼承了這樣的性格,剛毅、果決,有時展現出些許不得已的冷血,這樣性格強烈的人物也讓故事的步調無形間加快不少,卻也更顯出故事背後的殘忍。

      家裡來了小朋友,要我從書櫃中介紹些讀物,我看著《黃金羅盤》發呆,電影上映,小朋友吵著看電影的同時不免也對原著產生興趣,但考慮到內容的層面實在不該太早讓孩子們感受,幸好他們最後對於全無插圖的三部曲一共六本書望而生怯,這才讓我避開了一個難堪的麻煩。

      只是在慶幸之於,不免又會陷入一種「到底童書得看輕小孩的感受能力到何種程度」的感慨,比起某些靠浮濫運用狀聲詞如「啊」、「哦」「哇」來裝可愛的「兒童讀物」,菲力普.普曼還真是給足了孩子們面子。

    2007/12/21

    很糟糕!

     

    很糟糕!

    剛回家,今天去台北處理事情,東跑西跑然後回家就發現竟然一整天下來騎了164公里,難怪一直覺得屁股在跟我報告他想長個痔瘡出來,雖然說我平常就坐在電腦前面,不過騎摩托車的時候就是會聽到痔瘡的耳語……

    上了繁華街,本來想撐著精神跟大家分享一個路上遇到的「沒戴安全帽騎摩托車的警察被路人攔下來」的故事,愕,結果發現繁華街文章有人回應耶,喔~~是生化跑者,還有使咪,去推推王,德瑞克兄那篇也有回應……

    突然「哈啾、哈啾」兩聲噴嚏,真是糟了個糕。

    已經連續四天來的發燒39度+流鼻水不說,現在開始一直打著跟雷聲一樣的噴嚏,考慮到我明後兩天還要上課,必須先培養體力,我明天下課回家之後,再來回文,以及跟大家分享那個警察的故事,嗯,可憐的一毛三

    先告退了。(鞠躬)

    對了,一毛三是黑話,意思是一線三星。

     

    2007/12/19

    阿宅專用電腦作業系統 OS娘之阿宅童真大作戰!

     

     注意!內含大量圖片!

     網友熱心提供真人版2K娘圖片集!我想,如果像《電腦少女》那樣真的從螢幕中跑出來這樣一個OS娘,大概沒有不學電腦的理由了吧?「電腦好難用啊~~」不對!要說?「電腦好好『用』啊~~」












     以下是傳說中,仲魔六六六號看圖說故事神功啟動,絕非本人親身體驗!

     話說,有個阿宅自從迷上了OS娘之後,開始與各種OS娘積極的發生關係



     但是當他發現了XP與2K兩個大姊會嘲笑他純潔的童真,於是決定去找會叫他主人的OS娘ME妹來服伺他。


     不過,其實他還是常常私下跟2K大姊暗通款曲,



     不過姊妹們的感情一直都很好,會一起換衣服比大小~~


     直到有一天,ME妹被邪惡組織Mac × Linux抓走了,


     阿宅只好請託自古就與他們對抗的神秘組織──蚊香來協助幫忙,救回ME妹,


     一路上OS娘們過關斬將,


     甚至不惜以自身肉體的力量對抗邪惡的Mac × Linux



     不過Mac × Linux組織也請來了火狐雷鳥兩個幫手參戰


     就在這時候,OS娘98妹的守護神──黃金戰士──藍色版突然降臨


     擁有最強武裝的2K大姊也領悟到了明鏡止水的神功,召喚出了装甲騎兵ボトムズ


     最後終於逃離了Mac × Linux的追擊,這場戰爭的激烈,讓三位OS娘被封為三神


     也留下了OS IN THE SHELL的傳說


     阿宅的OS娘回家之後,一切皆大歡喜!


     不過,Mac × Linux組織還是偷偷的計畫著下一次的行動……






     故事結束了。上面很多都是桌布,可以點大圖載回去欣賞ˇˇ

     現代人,愕,應該說普羅大眾啦,幾乎每天都會跟電腦生活在一起,如果有個OS娘常伴左右,應該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女性網友可能會喜歡OS君吧?以後會不會有OS君的專題也說不定……

     其實日本已經有多OS娘文化商品出現,並不止是電腦的桌布,或是作業系統外掛,而是有成人遊戲啦,動畫啦,這一類的商品。


     這是熱愛OS娘的御宅仿造日本動畫作的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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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奉上祕藏的OS娘趣味漫畫!



















     有人說開了很久很久的會議,所以內心的想法以及動作要靠旁白來表達是很正常的事情,

     我卻覺得這有點忘了日系漫畫的無聲勝有聲才是王道,

     倘若上面的漫畫全部由我配上旁白,八成又變成港漫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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