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的頭香發文竟然被Ash給偷偷搶走了,真是帥!所以Ash你今年可得清醒點!
話說,一直忘了要把那個「沒戴安全帽騎摩托車的警察被路人攔下來」的故事貼上來,也感謝Ash不用讓那個一毛三成為今年第一篇文章……
20世紀少年總比一毛三來當開年文好多了。
究竟是怎麼樣的故事呢?
去年,嗯,其實沒有很久啦,那天是2007/12/21而已,剛從台北上完課,路經迴龍回家,在樹林三德街的巷口看到一堆警車,有摩托車的也有汽車的。
還在想:這幹嘛?是有槍擊案嗎?這麼多警察?那時候還造成三德街路口很大的塞車。
終於晃過了塞車車陣,遠遠看到一個人騎著摩托車──竟然沒有戴安全帽!我還在想這傢伙這麼不怕警察?只戴個小帽子就這樣在這麼多警察旁邊騎個摩托車晃過去?
騎近一看,他自己是個警察。
這時候心底就忍不住龜毛起來了。
我騎到他旁邊,是個很年輕的員警,階級是一毛三,嗯,以前還有一部電視劇演一毛二的故事……題外了。
因為以前常跟條子打交道,就很習慣的繞過去看了他臂章上的編號xxxx(這號碼不方便講)。然後指著他問:「你為什麼沒有戴安全帽?你停車,難道警察就可以不用戴安全帽嗎?」
那位年輕的警察大人有點緊張,卻仍然義正嚴詞地回答說:「我知道我沒有戴安全帽,可是我在執行公務,你不要妨礙我!」
我又問他說:「所以你們警察執行公務就不用戴安全帽嗎?」然後我的摩托車就擋在他的摩托車前面,把他攔下來。
那警察硬是被攔檔了下來,只好說:「我們在前面抓到了一個犯人,這台車是贓車,我現在要把這個贓車騎回警察局--你不要這樣子阻撓我辦案嘛……」
這時候那個警察的臉已經垮了下來。
我就問警察說:「所以警察騎贓車就可以不用戴安全帽嗎?」(話題故意鎖死在安全帽上……)
那個警察說他是坐警車來的,車上沒有安全帽。我說:「交通法規你自己清楚,你沒有戴安全帽就是現行犯,警察帶頭違法!」那個警察拼命解釋說他真的在執行公務、在抓犯人,拜託我讓開。
我只好跟警察說:「你可以繼續騎,不過我會拍照存證,寄給新聞媒體。」而且還跟他強調,他的警察編號已經被我記下來了。「要嘛就找同事送安全帽過來,還可以順便告我一條妨礙公務,如果告得動的話。」
警察很無奈的拜託我放他走,然後一直問我到底我想怎樣。(覺得立場好像有點顛倒?)
我承認我龜毛了點,但是警察這樣子用著「抓犯人」這個理由來違法,實在不能接受,如果他的公務只是把贓車騎回警察局,應該沒有特權能不戴安全帽。
最後那個警察挨家挨戶跟路邊的居民借安全帽才得以離開。
沒圖沒真相,不過我沒照相,避免那個警察有額外的壓力,而且他態度還算好。
平常我們小老百姓沒戴安全帽,扣掉耍帥所以不戴安全帽的,或是擺明懶得帶的之外,我想很多人被贓到沒戴安全帽多少有迫於無奈的情況。
當就是這麼無奈,又偏偏被警察抓包的時候,如果遇到好心的警察,盤問兩下確認你不是真的不帶,放你一馬叫做幸運,遇到惡狠狠的,那就是跟五佰說再見了。
安全帽穿戴正確,真的會保命啦,當然,別出事是最好。
愕……街友們在看到這種帶頭違法的警察的,會跟我幹一樣的事情嗎?
應該不會吧?
如果這位警察大人恰好是繁華街的街友,希望你能諒解我這樣龜毛的行為。畢竟--講難聽點,我是當場勸阻你,而不是偷偷拍照給媒體,你沒戴安全帽要是上了蘋果,可就不是簡單的跟居民借安全帽就能了結的吧?
唉……辛苦各位警察大人了,拜託盡量沒事別來騷擾我們小老百姓,去把真正該抓的欺世盜匪之徒繩之以法吧。
2008/01/01
沒戴安全帽騎摩托車的警察被路人攔下來 - 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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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則留言:
我不知道算不算有...
公司附近超商一到月底總會有人遣伏在行道樹與招牌之後,正不巧的這路口又是快慢分離車道,是老百姓都有股衝動想紅燈右轉...
某日正窩在超商外貼心的公園氣質小椅上與朋友喝著咖啡,正好看到巡邏二人小組以安全的時速,沒打方向燈就紅燈右轉了!
當下我喊了出來!!!!
只不過我的臉是轉對著超商裡面的阿咩在喊。
我還是很怕死啊!!!!
看你說明他是為了騎贓車去某處, 如果他剛好真的是為了抓犯人不得已,結果被一個民眾攔住在那邊靠背安全帽,他情何以堪,到時候犯人沒抓到,你要負責嗎?這算不算妨礙公務? 你這樣的行為當然不能說你錯,但是你最後說得盡量沒事別來騷擾我們小老百姓,去把真正該抓的欺世盜匪之徒繩之以法吧。 我想知道有多少警察吃飽太閒,很快樂的那邊跟你抓安全帽, 我還蠻想知道自從強制戴安全帽之後,每年少死多少人,不要為自己懶得戴安全帽找啥狗屁藉口,少幼稚了
跟樓上意見一樣
你在以為是什麼?
儘量沒事別來騷擾我們小老百姓,去把真正該抓的欺世盜匪之徒繩之以法吧
當人家在抓犯人的時候,妳卻摸不著三丈金剛的把人攔住
幼稚
辛苦你了,這位「自以為是」先生。
或許你搞混了,不過,反正現在大家的閱讀能力都下降了,我應該也是其中之一,也可能是我的表達不夠清楚吧?
他的公務是「騎贓車回到迴龍派出所」,而不是抓犯人,要抓到犯人才有贓車可以騎吧?還是「自以為是」先生覺得穿制服的警察可以「騎贓車」去抓犯人?
嗯,就算沒抓到犯人,只是路邊臨檢到了一輛贓車,請詳細閱讀警察執手冊,該警察是不能叫「犯人」自己騎車的喔!他得想辦法把該贓車「合理合法」的運送回所屬單位。
而,當時的情況是犯人已經抓到了,早隨警車押送回到派出所囉。
況且,如果我真的有妨礙公務……嗯,難道這位「自以為是」先生真的以為警察大人有這麼笨,會乖乖的讓我攔下而不會用無線電叫同伴過來嗎?(附近50公尺之內有四個警察)在我有明確的妨礙公務行為而阻撓他公務行動,他又沒有用無線電呼叫其他員警支援,他會被記申誡一到兩支。
我跟警察大人打交道的經驗很多,如果真的是我這個小老百姓去「刁難」警察沒戴安全帽而讓「自以為是」先生所謂的「犯人」跑掉,我想,這篇文章應該不會出現,而我會等著接法院傳票。
果然,「自以為是」先生,你真是名符其實啊!
對了,想知道「有多少警察吃飽太閒,很快樂的那邊跟你抓安全帽, 我還蠻想知道自從強制戴安全帽之後,每年少死多少人」之類的,請自己查,或是開個網咖,或是開個檳榔攤就能窺見一二。
至於我懶得戴安全帽--
愕,目前從來沒被開過「未戴安全帽」的罰單,只有一張「安全帽扣帶不確實」……因為當年安全帽被偷了,找回來的時候扣帶被剪斷,騎上路要重買一頂就被抓包了,不過我還是乖乖繳了伍佰元。
樓上, 前面舉的例子應該是諷刺的意思= =,不是真的想知道要資料= =, 果然閱讀能力有差, 不過像這樣大呼小叫在那邊喊警察沒戴安全帽的人感覺還蠻無聊的
嗨!「路過點點點」先生,謝謝你指出一個重點,辛苦你了!
不過,叫「自以為是」先生去開網咖或是檳榔攤也是諷刺,「路過點點點」先生你果然看不懂嗎?
所以說大家的閱讀力好像都不怎麼……
也所以說,由此見得,還是有很多人覺得「警察違法」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就像兩顆子……糟糕,題外了。
話說,很多部落格上寫的東西本來就很無聊,當然這篇也不例外,街道上不也是很多人無聊才去逛街的嗎?況且就是無聊才寫部落格來有聊兩下啊……
愕,突然想起了尷尬網誌聯盟--
http://www.ptt.cc/bbs/Railway/M.1199269144.A.368.html
像上列網址中的違法行為,大概上面的「自以為是」先生、「覺得妳自以為是的路人2」先生、「路過點點點」先生也會覺得給噓聲的、抨擊的眾網友們都是無聊分子吧?
警察是五大執法人員之首,卻帶頭違法,嗯……
現在的社會風氣真~的很奇怪,
沒有認真看人家文章的人總是斷章取義,
明明只是路過……
卻又要自己為是正義的使者來發表文章討伐,覺得你自以為是……
因為戴安全帽而少死了多少人我不知道,
但是這確實讓警察們多了一個藉口可以拍拍你的肩膀,讓政府多一點收益。
而且,沒有人說警察在執行公務的時候可以違法,沒有道理執法人員違法我們老百姓還只能悶聲不吭。
根本沒看清楚文章還義正嚴詞的要罵人……
現在的社會風氣真的很奇怪!
666
好樣的
給你一個GJ
讚啦
XD
我舉雙手贊成666的作法!
這樣的舉動並沒有妨礙到他們「抓犯人」,
所以嚴格來講也不算妨礙公務…
警察帶頭違法本來就是不對的,沒有任何藉口應該被寬恕,
否則他們哪來的資格抓人們違法的行為?
不過我自己沒那個種去指正警察,
看到這樣見義勇為的行為當然要跳出來給大拇指!
其實他說【我是騎髒車回警局】,
我想他已經危法了,
因為當場查扣髒物,
然後警方竟然可以再公然使用,
不是應該先拍照,登記公里數,
呼叫拖掉車來,
這樣才符合程序的。
好啊... 為民除害... XD
開玩笑的啦,還不至於到"害"的地步...
但是警察騎機車沒戴安全帽就是不對,自己還是公務員咧,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而且之前還有聽到有警察開響笛闖紅燈,只為了給車上的女朋友兜風.... 這些都是不良示範...
總之.. 你幹的好啊!!! 哈哈!
愕--樓上的褒美過獎了……
ss star 提到的「當場查扣髒物,應該先拍照,登記公里數,呼叫拖掉車來,」
這是正確的執法程序,所以前面的回文才會提到「合理合法」的運送。
反正「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也不是第一天聽到了,或許很多警察覺得小老百姓都不懂法律吧?
我倒是常引用大法官釋憲535號來避免惡意臨檢的ˇˇ
ABOW兄,下次你可以去把他們攔下來,除非他們有「真正的勤務」要執行,否則不能拒絕民眾要他們停下來喔!
不過如果擔心被報復,還是不要好了ˇˇ
(我是不怕被警察報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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