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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4

關於創用CC

 

 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Taiwan,在現在所謂Web 2.0的時代,部落格盛行的當下,似乎很多部落客們都會在自己的部落格上放個創用CC,一來是公開分享,二來就是讓自己的作品廣為流傳。

 這當然很好,好東西就應該分享出去!

 但是也有網友發現「仲魔城繁華街」以及「仲魔相關的部落格」卻沒有採取創用CC的授權,反而很守舊地用著智財權與轉載規則宣告,之前網友也曾經問過我,為什麼不用創用CC呢?

 我的回答是,因為繁華街的內容不符合創用CC原則。

 不是我們不用喔,是我們不適用,不符合。

 昨天深夜小孫兄很禮貌的要求轉載這篇「為什麼宅男會被討厭?」文章到巴哈的這裏,這當然比起其他無聲無息的轉載好上一萬倍,我也去巴哈看了一下,卻發現智財權衝突悄悄產生了!

 我先說明什麼是智財權的衝突好了。

 目前網路上常用的「創用CC」大概有四種授權:


A: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2.5 台灣版

B: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5 台灣版

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2.5 台灣版

D: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2.5 台灣版

 上列四種的不同授權方式我就不多廢話了,網友們可以自行點連結去看內容與規則。當然還有其他的授權方式,不過少見使用就是了。

 原則上,仲魔的「榜單(智財權與轉載規則)」內規範的是屬於C類,也就是三個要點「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這個類別,然而巴哈採用的卻是A類授權的「姓名標示─非商業性」(而且小小的,要仔細看才看得到)。

 於是,若有網友做了二手轉載,他是從巴哈轉載了仲魔的該篇文章,那麼「禁止改作」的權利就被忽略掉了,這就會發生智慧財產權的衝突。

 因為對從巴哈轉載文章的朋友來說,他只要遵守巴哈的創用CC原則就好,換句話說他會以為他是有權力重新改作的。

 我問過很多網友(11~12人左右),確實都很少人會特別注意轉載網站上那張「創用CC」貼紙的內容與規則,甚至也有人不曉得創用CC是什麼,大多認為只要看到,就表示可以轉。

 其實創用CC的轉載,很多授權模式「必須在同規則下完成」,C類的只能轉載到C類,D類只能轉D類,一旦有類別差異,建議於轉載文章中註明原本條件,也就是以原本的轉載條件為主,這是比較良好的轉載方式,也能避免忽略原作者的權益。

 再來,就是創用CC的不適用問題。

 簡單來看,創用CC是給原著作者的保障,「創」是只著作者,「用」是指使用者,是種很方便又簡單的授權,然而很多網站/部落格都有「使用」網路圖片,繁華街自然也有,比方說這篇有小傑的爆氣、獵人漫畫的網路截圖與港漫截圖,或是這篇有書籍的封面,甚至這篇還有電影截圖。

 我猜測網友們應該都幾乎心知肚明,這些網路圖片/截圖並不是自己的創作,在使用這些圖片的時候並沒有取得日本、香港、以至到台灣代理公司任何一方的授權。

 換句話說,這一段基本上已經構成「侵害他人智財權」的情況,所以仲魔在靜悄悄使用這些圖片的時候,我們不能,也沒有資格再度授權出去,畢竟我們連取得著作人或是代理人的授權都沒有。這也是仲魔城繁華街不能採用創用CC授權的理由。

 那麼只轉文字,不轉圖片,可以嗎?當然可以。

 只是這樣就有「改作」行為了不是嗎?矛盾啊--

 李怡志先生的這篇「彎彎CC」也解釋了對於創用CC的使用。

 話說,小孫後來把該轉載刪除了,大概是因為覺得我們的要求很龜毛吧?我想,任何創作者都會希望自己的創作保持一定程度的完整性,很多人沒有詳細地閱讀內容也就算了,如果文章、構圖被「斷章取義」,應該都會不舒服--

 其實在轉載的時候說明只轉所有的文字部分,不轉圖片,大多OK啦,除非那張圖是仲魔自己製作的。

 最後,網友們必須注意一件事情,轉載的時候,使用「轉貼於」跟「轉載自」這兩組用字的意思並不一樣,「轉貼於」會變成你才是寫文章的人,然後這文章曾經貼在某某地方的意思喔!

 

2 則留言:

Bob Chao 提到...

其實,圖片的部份通常會是另外計算... 你(姑且不論是否有權) 引用了別人的圖片,其實不能當成衍生著作,也就是說此時你所授權出去的部份自然不含 (也不能含) 圖片 (所以也應該要標示圖片出處)。

那麼網友全文轉載你文章的「文字」部份,其實算不算改作還很難講...

我覺得有個比較好的做法是宣告「除特別說明外,本站文字部份採創用 CC xxxxxx 條款授權。」一則保留了「額外說明」的空間 (那麼,你就可以說明某些部份不得轉載),二則說清楚授權的範圍。

可以參考一下 :)

666 提到...

確實,引用他人的圖片的確不是衍生著作,
不過某些創作的部分包含了圖說,
於是只轉載圖說而沒圖,那不如不轉,
但是沒有圖說,又可能造成內文上下的不協調,

回過頭來,創用CC的規則其實很完善,
不完善的是沒去遵守那接轉用規則的使用者,

所以繁華街另外定下宣告,免得每次還要註明哪些可轉哪些不可轉……

其實看來會像是創用CC的囉唆版ˊˋ


對了,柏強兄上次提到的語法其實我不會用,所以就用了別的繼續閱讀語法,
後來又索性就不用了,
現在只有小說部分有用繼續閱讀而已ˇ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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