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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1

評「CityWalker 評nakama666《天譴》」

 

前導閱讀:CITYWALKER私人書庫──評nakama666《天譴》



  閱讀完CITYWALKER評拙作《天譴》的書評之後,其實跟CITYWALKER在線上又大略討論了一下,經他建議,還是把回應寫出來好了。

  所以這篇意見當然不是為了呈現所謂的網路筆戰,也不是「駁XXXX之觀點」的文章,我們當晚討論了許多,真要戰大概在MSN上就戰完了。

  《天譴》是目前敝人礙於許多原因不得不封印起來的小說,其中也有因為六七年以前釋出第五改版的時候輾轉流傳到大陸,而成為對岸某網路小說家人士自己的創作,那時候網路不發達,竟然是台灣還沒聞聲大陸就已經見影了,為了斷絕對方的盜用,《天譴》就成為不在網路上流傳的小說──我相信對方無法寫出後續的發展──而這當然只是原因之一而已。

  現在網路的發達已經達到一類欣欣向榮的環境,對岸的著作權也有著抬頭的趨勢,或許在未來可能會公佈這部題材「其實很冷門」而內容「應該不好看」的小說吧?「評評文」的文體本身就存在,卻很少由作者來發,於是落下這篇「評評文」的文章,敝人也必須跳脫「作者」的身分、跳脫自我容格,只能是個同樣閱讀過該作品的讀者,才能有較為客觀的觀點來敘述。

  由客觀的角度闡述主觀的視點,是我于書評上努力的方向。

  以下文章肯定有曝光《天譴》的內容,不過因為目前沒機會看得到原作的內容,所以請放心的隨便看,絕對不會有預先知道內容而影響閱讀興致的問題。



是為主,孰不為主?

  書評,大多是主觀的。

  是評文主體──評文者之於受評作者、其作品與環境等評論客體而衍出的對應作品;即意,創作本身辨識主觀。然而書評卻因主客間的關係,書評的呈現可說是讀者與作者處於時間與空間兩相錯開的間接互動。

  於是書評者的主觀閱讀而接收著創作者的主觀理念,究竟應該以何者的主觀來延伸客觀的視點,以及評論者是否具有能扭曲創作者本身的創作主觀涵義,向來是書評上爭論不休的無解討論;畢竟創作者很可能會設下陷阱令讀者身陷於文字遊戲之中,也很可能讀者看穿了作者的把戲之後作者死不承認。但無論何種視點或何種主觀閱讀,過度扭曲與閱讀不詳,通常成為評文者的巨大盲點。

  於是,CITYWALKER在評論上顯然受困於這盲點與陷阱中。

  一般來說,創作者並不見得會說明他運筆之下所隱含的內容與架構,比方說張愛玲經常藉著日月意象來呈現人、自然、社會、以至於情感,心境、愛情,或有浪漫或有悲傷……等等的種種關係,或如《棋王》中以「明製烏木棋」象徵著文革之後世家子弟依然背負著卓闊有餘的色彩,又以送禮對諷革命之後依然存在著中國傳統的官場陋習,終末以老棋王見了王一生的超然成道,藉以感嘆棋道不頹隱喻中華民族的延續……這些都是讀者,乃至於評者,在閱讀作品之後給予其義象上的延伸解釋。

  鄭明娳教授提出:「……任何小說的解讀方法和詮釋策略都有他固定的視角和哲學背景,這表示他們也都具備了封閉性……」,就是對評者絕對的自主性與主觀給予最好的說明,但在無論如何封閉的「詮釋策略」上生出的延伸解釋,無疑需要依循一個法則:原著。

  這種延伸解釋通常是憑依在作者寫出的部分,轉去臆想沒寫出的涵義,就算需要曲解,都得從原作上得以尋找能支持曲解的根基。也就是主觀的判斷基礎應當是建構在原作的線索上,而不是旁支偏離的非線索來佐證主觀論述。

  CITYWALKER的評文提出「……故事的一開頭就是在北海岸……」,然而《天譴》的開場地點卻是:「……跑車以風吹起來是暢快舒適的速度在陽金公路上奔馳……(中略)……座車已經快要到達山頂小油坑的停車場……」。大抵北海岸的定義是「淡金公路」沿線而不是「陽金公路」,若說因為一字之差而誤認確實是會發生的事情,但是小油坑的地名應該能點出場景並不在北海岸。這顯然有著主客之間于認知上的問題。

  無論是不是個人的想法,架構在錯誤認知上並不適當。

  進而延伸,場景的不同自然會影響後續劇情的發展,陽金公路上的山道競速畢竟與淡金公路上的幾近直線競速有很大的不同,猶如《頭文字D》中的藤原拓海並不會去開Zero4的直線加速,換句話說,主體延以過度的主觀曲解了場景令認知呈現著差異之後,猶如戴上有色眼鏡看山看水;當本身的主觀給予先入為主的判定,品論的風味隨亦走調。

  又例如評文中提出:「……要挑時機大開殺戒,還要刻意顧慮自己的車子是不是會被刮花……」之語,於原作的基石是:「……惡意挑釁的腳就在離他車身不到一公分的地方停止,而出腳踹車的人也如蠟像一般凝止了動作。但是喧鬧聲中沒有人注意到這個異象……」,換句話說,評文提出的論點于原作中亦不存在,這成為一種延伸曲解之後評文主體的主觀敘述,卻無視評文客體的所建構的基石。

  CITYWALKER這一論點應該是建立於「反正這些人都要死了,讓他們踢一下車子又何妨?」的看法,此一觀點確實有存在的空間,卻也忽略了原作中車輛擁有者本身的個性特質以及後序的癥結:

  「……引擎的咆哮混雜了人類的嚎叫在黑夜帝王的座車下激盪迴響,輾壓了擋在他車前那些人的手腳與身體,兩旁的同伴先是呆楞,才又慌慌張張的抽出藏在衣服下,口袋裡,腰帶上的槍械對著血紅開槍。
  所有的子彈全部凝止在車外一公分的位置……


  由此看來,車輛擁有者──敘述為黑夜帝王的人──他能用車輛直接去撞人,顯然並不在意車子撞花或是染上了血跡,應該也不在意車子是否刮花;又因為那是以其力量,或說是力場(Field)令所有的其他物(人的踹擊、攻擊的子彈)隔離在車體外的特定距離(一公分),延伸推演,可能這輛車在撞擊與輾壓這些即將死亡之人的時候,並不是以車體本身去接觸,很可能是以那隔離一公分的力場去接觸;因此,或有與「刻意顧慮自己的車子是不是會被刮花」的論調有所平行,卻不見得應該敘以定論。畢竟不能把評文的主觀凌駕于創作的主觀,兩者的極致是齊平,而不應該是誰高於誰。




是可寫,孰不可寫?

  再者,CITYWALKER評下「……對於一台跑車的敘述,如果僅僅只有型號、轉了個彎、超了幾個蠱惑仔的車以外,竟是如此的空洞……引擎的怒吼、海風拍打車窗、車身流線優雅的造型……要襯托駕駛人的特質,還有很多選擇,就連夜色在引擎蓋上的倒影都可以做文章……」扣除認知差異(陽金公路沒有海風,以及該車是敞篷車,型號偏向冷門就是),這是可以認同的,但又呈現一種敘述必要性的問題。

  在網路普及化之後,網路小說大量發展,整體閱聽眾之間的少數讀者也開始會落下心得或是評語,卻往往在評文中呈現作者「怎麼沒這樣寫?」的論調,而不是作者「為什麼是這樣寫?」的看法。

  兩者的不同,應該不是建構在文字遊戲上。創作本身是主觀的,作者本身有絕對的權利決定文章該怎麼寫,但是討論到「怎麼沒這樣寫?」的時候,多數是讀者本身將自己的慾望加諸在作者身上,會覺得作者「應該要這樣寫才對」,進而成為「如果我是作者,我會怎麼寫」的角度──這樣的論述等於在一開始就否定了作者本身的主觀創作──以評文來說並不妥適。

  評文主體本身的價值在評,而不在作。

  一輛車須不需要敘述,應該在於文中同等比例價值,若是一篇專題介紹車子的文章,自然應該。這如同金庸大師的武俠小說《天龍八部》中,虛竹來來去去僅一招「黑虎偷心」便逼得鳩摩智縛手綁腳,文中並無多述或詳解黑虎偷心的架式,拳勁走向,以至於運勁穴道等,相信這于小說中一一寫出,應該會成為贅述。

  又比如大導演李安老師在《推手》與《色.戒》兩部片有很知名的爭議。《推手》中,郎雄飾演的老朱在試演太極拳的勁,老朱故意將胖子推去撞陳太太包水餃的桌子,胖子一連退了二三十步,隨即將那水餃、麵粉等碰了一地。真以太極拳的走勁來看,李導演此一詮釋的手法顯然拙劣了;因為太極拳的發勁絕對不會讓人直退到底,一定是欲停又滾,無法自己。發勁的力道哪可能令那胖子兩腳很自由的連連退步?若是能連連退步就不是發勁的勁了。那麼,是該評入「怎麼會把發勁拍成這樣?」還是「為什麼李安會這麼拍?」《色.戒》中更是明顯,張愛玲原著並沒有那三段床戲。那是應該評入「怎麼突然多拍原著沒有的床戲?」還是「為什麼李安會這樣改?」

  評者與作者兩相之間向來存有相對主觀的對立性,例如倪匡的《背叛》,文中一名女作家「君花」寫了一部小說,該小說中對一個垃圾堆似乎用了千餘字來描寫,衛斯里給的評論是:「……我對批評小說,並不在行……(中略)……有的地方太囉唆詳盡了……(中略)……垃圾堆就是垃圾堆,再怎麼形容,它還是一個垃圾堆……」這就是一種兩極的看法。

  創作者在寫與不寫中的構思中應該都存有一定程度的判斷,一件事物的描述詳盡與否也都有不同的背景,比方太極拳的攬雀尾是否要依循著掤捋擠按的流動來介紹人物動作,其中手腕的運作是採是挒,身走是退是進……對應跑車烤漆的浮光倒影、引擎聲等……這種成了必要時機會必然出現的敘述,就區分出創作者考量的必要性以及閱讀者認知的必要性。


  CITYWALKER將書評放入社會學的評斷價值,帶入的卻是與作品無關的評論,況且在認知偏差構成先入為主的概念下,反而突顯不出欲要評論的重點;其中又以物質提論成為血流不止的小傷口,畢竟原著的架構就是剝離了物質感官至上的法則,同時徵旁過多無焦點的社會學論述直接沖淡了具焦的力量,進而無法完整表達這篇書評的主題。

  實在遺憾。




後記:
  • CITYWALKER的書評也選擇了迴避主體──這與之前網友Griefshire評論《The GATE》、《這是什麼鳥》等有異曲同工之妙。
  • 天譴封印2008/02/20解除,網址為:http://nakama666.blogspot.com/search/label/天譴

     

  • 5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就某方面來說
    對於這樣的「評‧書評」
    我是選擇毫無意見接受

    畢竟666確實找出了我的論點有何瑕疵

    666 提到...

    愕……就「某方面」是哪方面啊?

    你這樣講好像我很壞心的欺負你耶……

    毫無意見的接「受」……

    不能搞斷背啊!

    婊爆俠 提到...

    順便補充一些意見...

    這篇書評的失敗 其實表示了 閱讀是種有風險的行為

    主要的風險不是來自於被批評
    而是來自於誤解 無法解讀 或是無法控制自己的思緒延伸

    任何人都有可能發生這種風險機會
    所以...

    請/幫別人寫書評 理所當然的也是種有風險的行為

    666 提到...

    愕……雖說有風險,

    不過還是有很多方法在「不逃避」的行為下,
    避免你所謂的風險……

    大概就是仔細閱讀,
    並且想辦法把自己所想的表達出來,
    無論什麼文章,
    我寫書評都把文章詳細看三遍以上才敢落筆,
    並且每一次都筆記看到的心得與疑惑之處,


    反正寫文不就是練習自己的表達能力嗎?
    (評胡服騎射的王之肩上,我還順手做了人物關係圖與設定集咧)

    總之,事就這樣成了!

    匿名 提到...

    會不會太專業了啊
    還做關係圖之類的喔
    這樣我不敢評蜀山了,會死人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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